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5年)》,聚焦内蒙古自治区美育工作问题和短板,对课程体系、美育实践、师资建设、评价机制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行动计划首先明确了各学段美育课程标准和培养目标,规定基础教育阶段以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为刚性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美育教学要与职业教育课程有机融合;高等院校要提升公共美育课程水平。行动计划提出,学校美育工作要以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改革为先导,用系统化、专业化的美育知识和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全区美育工作的开展。艺术类高等院校要制定相关专业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艺术类高校和综合性大学联合开展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美育研究,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科学融合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整合艺术类学科与语文、历史、数理化等相关学科,不断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各地各校要积极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实践活动,包括合唱、经典诵读、系列讲座、志愿者活动等。从今年5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将着手组建全区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实践指导委员会、全区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端智库等,以资源共享方式,开创新的美育培养模式。
面对当前美育师资缺口较大的问题,行动计划提出了“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多举措提升教师队伍软实力。根据计划,各地可通过公开招聘、引进、同城支教或购买服务,吸收优秀文艺工作者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引进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等方式,补充美育教师,配齐教研员。同时,还将加大美育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和培训力度,保证美育教师配齐配强。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将通过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来提升学校美育地位和水平。2022年9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将全面推进艺术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将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推进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学校美育工作开展的情况、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发展情况,将作为考核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据了解,通过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将逐步实现美育工作的“两个阶段”发展。到2022年,基本搭建完成美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评价和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美育课程建设、高等教育阶段艺术类专业建设、艺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等机制体系,各学段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到2025年,建成普及为先、素养为重、专业引领、适合城乡、均衡校际、面向全体、各类机制健全完善和运行顺畅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