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文化功能,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通过民族音乐的学习,进行文化选择和文化传承。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主办的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全球化与本土化”“传统与变迁”“超越与融合”,是近几届大会热议的主题,诸多学者经调查研究证明,在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方面学校音乐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学校音乐教育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文化
人类学认为文化具有“习得性”的特征,即“所有的文化都是通过学习获得的,而不是通过生物遗传得来的”。文化只能通过“社会遗传”,即通过社会化的过程,文化才能从一代传承到另一代。文化习得是文化自信的基础,文化自信是民族认同的根基。文化习得最重要、最直接的介质和途径是学校教育。尹爱青教授在《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中讲到:“学校音乐教育是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学校教育所实施的以音乐为媒介的教育活动。学校音乐教育是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培养人”。
学校音乐教育有国家明确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的统领,有明确统一的教学目标,有具体丰富的教学内容,有规范严谨的教学评价,并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由专业的教师进行授课和指导,最终达到学习音乐、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目标。科学性、系统性、规律性是学校音乐教育区别于社会音乐教育的最大特点,是社会音乐文化传承所不能相比的。世界著名音乐家、音乐教育家柯达伊·卓尔坦(KodályZoltán,1882—1967)的教育思想明确指出:民间音乐是学校音乐教育的根本和基础。他指出,必须培养学生本民族的音乐思维方式,积累本民族的音乐语汇,传承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在这种“民族化”教育的过程中,学习民族音乐文化的深刻内涵,积淀民族情感、加深民族意识。
通过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阵地,面向学生传递、承接民族音乐文化,熏陶学生积累音乐母语语汇、培养音乐母语思维,使学生认知民族音乐文化、体验民族音乐文化、理解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热爱民族音乐文化。
民族音乐文化是学校音乐教育的充实和深化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中提到:“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感情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感情和民族精神的展现”。中国民族音乐中包含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民族音乐文化的系统学习是完善学生知识结构体系、拓宽多元文化视野、加强国际文化理解的基础。学校音乐教育承担着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活文本。
学校音乐教育自身的特点、方式、样态和体系,为民族音乐文化的有效传承提供了条件和保障;同时民族音乐文化又反作用于学校音乐教育,为学校音乐教育的德育培养、审美意识和文化理解提供更高的占位和视野,是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全面发展的人的必要保障,是学校音乐教育的充实和深化。学校音乐教育中融入民族音乐文化的思想和内容,通过积极有效的教学方式将民族音乐文化进行有效传递,让学生们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了解民族的历史流变、种族特征、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形态,从而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学生的多元认知,建构学生的价值体系,进而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和民族文化自觉。
中国有56个民族,多元化的民族创造了多元的民族音乐,每一种民族音乐都有其独特的人文价值、美学意义和哲学基础,其历史源远流长,其内涵博大精深。学校音乐教育融入民族音乐的优秀文化成果,使学生站在现代的视角,学习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是多元与多维的交叉,是本土与全球的融合,这样必然会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判断能力和创造能力,从而塑造全面发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