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校:
为引导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进一步面向行业产业需要培养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适应性,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包括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3类项目。
申报条件
一、学生实践引领计划。支持文化艺术高职院校、旅游高职院校申报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生行业产业实践工作基础;
2.将申报项目纳入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3.申报项目有较好的行业产业典型性、代表性,围绕提升学生实习实践能力设置明确的项目内容、进度,预期成果显著;
4.学校提供完善的配套支持与服务保障,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
5.申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参与度和可持续性,能够在学生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支持文化艺术中高职院校、旅游中高职院校申报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础,对学校的专业教学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2.将申报项目纳入学校的教师队伍工作全局整体考虑、一体推进;
3.申报项目有完善的“双师”团队建设计划与目标,与行业产业深度联合,体现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作用;
4.申报项目在近年内取得相关专业育人成果和行业产业突出成效。
三、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支持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TA)和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MLIS)培养院校申报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1.将申报项目纳入专业研究生教学、科研、创作规划统筹考虑,一体推进;
2.有系统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充分配套的资源支撑保障;
3.具有与行业产业主体深度合作的科研攻关机制和联合创新平台,申报项目聚焦行业产业发展重点、难点及热点领域,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项目成果具有较好的实践应用价值。
项目安排
一、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计划遴选扶持不超过15所院校纳入“学生实践能力提升计划”,不超过15所院校纳入“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不超过10所院校纳入专业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对入选院校给予一定项目经费扶持,原则上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18个月。
二、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和“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申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和“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每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每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
三、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申报书已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请自行下载(路径: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告通知→最新发布)。
四、符合条件的院校填写《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申报书》(一式四份),必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在“学校审核意见”栏里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后于2023年3月27日前报送到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申报书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同时发送至邮箱574937571 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类型-申报院校”。
联系人:张竹林
联系电话:0971-6122527
寄送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