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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免费午餐”时代即将终结

编辑:csm351
2011-04-19

  声讨、索赔、对话、和解…,经过多番较量,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音乐人为数字音乐版权针对百度的维权事件,不久前终于尘埃落定。然而,由此再度引发的各界对数字音乐版权的关注,以及对数字音乐市场未来发展的思考,依然热度不减。通过这一事件,结合多年来围绕数字音乐版权的纠纷和争议,以及政府部门和有关各方为解决相关问题而采取的诸多措施,人们能够解读出一个积极的信号:数字音乐终于迎来了正版化的曙光,“免费午餐”时代必将一去不复返。

  盗版疯狂,音乐人“伤不起”

  文化部日前发布的《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市场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数字音乐在在线和无线两个领域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其中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20.2亿元,成为数字音乐的主体,并以每年10%以上的增速发展。

  然而,由于猖獗的盗版行为滋生了黑色产业链,庞大的市场规模并没有给音乐创作人和版权商带来巨大收益。“诚实的劳动收入被剥夺了99%。”著名音乐人、“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发起者之一的高晓松说。

  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数字音乐的盗版率已超过90%。“今天,互联网盗版音乐占据了几乎100%的市场,我们失去了依靠音乐版权收入再生产的最后阵地。行业凋敝,人才流失,梦想破灭,尊严全无。”高晓松痛陈盗版之害。

  长期以来,非法在线音乐网站为音乐用户提供盗版下载链接,以广告销售的方式盈利,使广大音乐人的合法诚实劳动付诸流水,而自己却赚得盆满钵满,更淡化了消费者对字音乐版权的保护意识,这种行为成为滋生消费者“免费午餐”心理的恶土。而在无线音乐领域,很多手机厂家、内容提供商以及手机设计商等,在未获得正版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内置音乐或内置软件等手段,一方面诱发盗版音乐下载,另一方面从手机“后门吸费”,严重侵害了音乐版权商和消费者利益。

  这样的两条黑色产业链,给数字音乐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正如中国音著协一位负责人所指出的,“盗版泛滥不仅是数字音乐的一场灾难,对个人和社会也是弊大于利。如果音乐从业者没有办法获得收入,没有人愿意投入这个行业,消费者再也听不到新的原创音乐,最终只会葬送数字音乐,人们将进入"无乐"世界”。

  多方“给力”,正版化“质变”

  针对数字音乐盗版的声讨和维权,这么多年以来不绝于耳。有关部门对于盗版行为的打击也从未间断,时至今日,终于“量变引发质变”,数字音乐正版化的春天翩然而至。

  音乐界维权运动持续高涨

  对于数字音乐盗版泛滥,音乐界自身的维权运动从没停止过。

  早在2003年,音著协就以未经授权内置音乐于手机的理由将某手机生产商及其销售代理商告上法庭,索赔1284.48万元。这是国产手机内置铃声侵权第一案,也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一起音乐著作权纠纷案。其后,音乐人羽泉状告某手机厂家侵害其招牌歌曲《最美》索赔54万元;著名歌手孙楠状告某手机厂家侵权索赔289万元;某著名品牌手机因内置侵权歌曲而遭音乐版权方136.9万元诉讼赔偿;……多年来,诸如此类的案件屡见报端。

  音乐界人士一方面大力呼吁版权保护,一方面频频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仅大大提升了公众的音乐版权意识,更给疯狂盗版、非法盈利的企业造成了道德威慑和经济压力,促使其不得不改弦更张。

  国家政策法规不断施压

  这么多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对版权保护的相关立法也越来越完善。特别是201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关于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里程碑式法律文件,首次对网络盗版侵权的具体量刑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数量合计500件以上的;点击数达到5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1000人以上的;均属于严重情节,将被处以相关刑罚。

  “来自法律层面的威慑力,是推动数字音乐走向正版化的有力保证。”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也使今后的数字音乐版权纠纷案件有法可依。那些涉嫌版权纷争的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将会被关停或规范化,而规范化的公司将会取得更好地发展。”

  在立法不断完善的同时,作为主管部门的文化部对网络盗版行为的打击也在不断加大力度。去年底,文化部下发了《关于集中清理整治一批违规在线音乐网站的通知》,接着开展了以网络音乐市场整治为重点,保护音乐产品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并已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对侵权盗版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打击态势,237家音乐网站或关停或改行,有效地规范了数字音乐序。

  “2010年,数字音乐市场规模的平稳增长,得益于文化部对盗版、违法网络音乐的打击以及相关扶持政策。”深圳市五巨科技有限公司版权合作经理沈思言介绍说,“这种行政强制力对推动数字音乐正版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消费者版权意识日益增强

  在一项“关于文化部打击盗版网络音乐调查”的网络调查中,有56.8%的歌迷都表示“非常支持打击盗版”,甚至有歌迷表示:“彩铃的售价为1-2元,在线音乐不超过这个价我都能接受。一首歌1元钱的话,10首歌也才10元,远远低于正版唱片的售价。”

  而艾瑞咨询日前发布的《2010年中国手机音乐用户行为研究报告》显示:在手机音乐服务中,用手机上网下载音乐成为用户最受欢迎的服务形式;在手机音乐用户付费方式意愿分布中,希望包月下载的用户比例为47.8%,选择按下载歌曲数量收费的用户比例为30.7%,剩余21.5%的用户选择其他付费方式。

  上述两项调查的结果表明,随着时代进步,消费者的版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在无线音乐领域普遍接受付费下载模式。这就为数字音乐正版化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正版化推动商业模式变革

  数字音乐正版化时代已高调破晓而来,音乐下载将不再是“免费午餐”。正如著名IT评论人洪波所指出的:“在这个时代,如何定义版权,如何重新发现价值、分割利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判断或者道德审判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次彻底的产业变革,不管你正视它还是忽视它,过去永远地过去了,你回不去了。”

  面对这样的趋势,产业变革如何实现,相关企业该以怎样的商业模式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

  对此,国外的苹果树立了一个典范。

  苹果公司的iTunes付费下载模式,全球首开在线音乐下载收费先河,用户只需支付99美分便能从iTunes音乐商店下载一首歌曲,这成为一种非常成功的音乐下载模式,助力苹果公司的iPod占据美国音乐播放器75%以上的市场份额。苹果公司先后与全球五大主要唱片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音乐商店提供超过350万首歌曲下载。苹果在欧美的成功,说明正版化已在欧美成为事实,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尊重知识产权也会成为大众的普遍社会意识,届时数字音乐的付费下载模式或许也会为国人所采用。

  苹果的模式,正在成为一些国内企业的样板。“苹果的成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深圳市五巨科技有限公司版权合作经理沈思言介绍说,“作为手机音乐内置软件提供商,我们对正版化时代的到来,早已有清醒的认识,并积极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我们是国内第一家向唱片公司提供清晰、透明的数字音乐销售分成模式的无线音乐新媒体,致力于打造绿色、规范的无线数字音乐商店,业已取得国内超过60%的主流唱片公司的认同和支持,如天娱传媒、太合麦田田、华谊兄弟等,并与他们建立了版权合作关系。我们将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时尚的音乐体验,致力打造中国手机音乐的iTunes。”

  无独有偶,对于音乐界的集体维权活动,百度作出了正版化的积极回应。百度音乐事业部总经理梁康妮透露,百度MP3将转型上线新的正版音乐平台“社交音乐平台”,搭建一个正版音乐库,为网民提供在线试听及下载。百度副总裁朱光也表示,百度MP3上所有音乐作品,无论是来自正版网站还是未获授权网站,百度都将按照用户在线播放和下载的次数,委托音著协向词曲版权方付费。

  面对数字音乐正版化时代的到来,积极的新商业模式的探索应该给予肯定。无论哪种模式,只要能够在正版化的基础上实现版权方、互联网企业、消费者等所有相关各方的共赢,就值得我们赞赏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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