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支持唱片公司要求扩大音乐收入分配范围
- 编辑:csm351
2012-04-03
3月30日下午,囊括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利益集团的、备受各界瞩目的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2012年度第一次工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数字音乐产业链上的各方代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渠道方代表,索尼、华纳、环球、华研、金牌大风、东亚唱片、滚石移动、A8音乐、鸟人艺术、海蝶音乐、上海新汇、中唱、百代版权等内容方代表等七十余人济济一堂,共同商讨数字音乐产业发展大计。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网络文化处处长李建伟、处级调研员韩险峰、文化部信息中心数据处处长罗洪涛等文化部领导出席了大会并相继发表了重要讲话。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在讲话中说,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把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不同利益诉求的企业集合在一起,搭建了一个对话和沟通的平台。在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整体趋好的发展态势下,面临的许多问题也亟待解决。目前网络音乐市场,除了盗版和侵权的顽疾外,行业标准的缺失、核心商业模式未能突破、原创内容缺乏等问题依然制约着行业的发展。未来网络音乐行业中渠道方和内容版权方的矛盾还需要进一步协调,行业内部合理的定价机制、分配机制和权利约束机制等也有待建立。这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我们希望发挥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的作用,通过这个联盟建立一个行业交流对话、问题解决、探讨共赢发展的工作机制,成为行业与政府的桥梁与纽带。
大会通过投票选举了以酷我CEO雷鸣、巨鲸CEO陈戈、鸟人艺术董事长周亚平、海蝶音乐CEO卢建、中唱总公司总经理周建朝,中国数字文化集团出版总监苏国庆等十一人为代表的联盟协调常务委员会,渠道方代表酷我CEO雷鸣、版权方代表周亚平、卢建分别就行业的焦点问题提出议案,除了每会必提的打击盗版、肃清行业的侵权行为、共同探索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之外,周亚平代表内容企业首次正式提出了希望电信运营商扩大音乐收入分配范围的议案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周亚平认为,无线音乐每年的产值不低于300亿人民币,版权方只能在十几亿的直接下载收入中分得不足六亿元的收入,相当于无线音乐收入的2%,而铃音功能费及无线音乐俱乐部的会员包月收入都与音乐内容公司无缘,这样的分配模式显然有失公允。以前的各种会议大多务虚的多,喊口号得多,真正解决问题的少。那么今天我们把唱片公司的实际诉求提出来,希望能得到渠道方的重视,真正具体的解决音乐行业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周亚平提出的议案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表态说,版权方提出的扩大无线音乐收入分配范围诉求是合理的,希望电信运营商予以重视,双方坐下来共同协商实现共赢,文化部作为指导机构会密切关注这一项诉求沟通的情况和结果。庹祖海司长的这一表态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会议最后讨论通过了2012年联盟工作计划、联盟运作机制及联盟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