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评估现有网络音乐管理政策以及执行情况,摸清行业的管理需求,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于2012年初开始,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网络音乐管理政策评估调研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对评估成果的整理消化阶段,希望通过评估,进一步完善网络音乐市场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网络音乐行业,促进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现状
网络音乐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新型音乐业态。网络音乐深刻改变了传统音乐的创作、传播和发展模式,为音乐的推广与普及提供了新的空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1年底,在5.1亿的网民中,网络音乐的用户规模为3.86亿,而无线音乐用户规模更高达7亿。网络音乐已作为网络文化中用户量最大、影响最广泛的应用之一,成为人们日常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目前,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迅速发展时期。《文化部2011年度网络音乐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网络音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452家,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27.8亿元(以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规模为3.8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已达24亿元(以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而电信运营商无线音乐相关收入达到282亿元(包含功能费)。
在线音乐方面,通过应用融合、技术创新和个性化服务,涌现了以音悦台、豆瓣电台为代表的新兴专业音乐网站和以酷我、酷狗为代表的音乐客户端。无线音乐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一些基于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网络音乐形式开始受到用户的推崇,无线音乐成为网络音乐市场中最有活力的细分领域。
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对音乐传播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网民自发原创的网络歌曲成为流行歌曲的新形式。从《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到《后舍男生》、《月亮之上》,再到2011年因微博“咆哮体”,网络歌曲《伤不起》迅速风靡,其他如《爱情买卖》、《异地恋》网络歌曲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二、网络音乐市场的管理政策及执行情况
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文化部是网络音乐的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文化部坚持以促进网络音乐市场繁荣发展为主线,服务和监管并重,在网络音乐市场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为顺应市场发展和管理需要,文化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主体准入、内容审查、市场监管、执法监督等网络音乐市场管理体系。2003年,文化部发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首次明确了互联网文化管理的概念与范围,确立了包括网络音乐在内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许可制度、内容审查制度,基本建立了网络文化管理的制度规范。2006年,出台《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内涵、特点和组成部分,确定了网络音乐的发展方向。2009年,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对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兼顾了市场繁荣和权益保护。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为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依据。
第二,积极改进政府服务,用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针对网络音乐容量大、更新快、重复多的特点,为方便企业报审、提高审查效率,文化部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创新审查方式。2009年,开发启用了网络音乐报审报备系统,实现了从企业报审到批准的全过程网络化。同时,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网络音乐产品,报审系统设计了“快速通道”,为企业的合法经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音乐报审报备系统人性化的设计,加快了网络音乐内容审查效率,有效推进网络音乐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2年5月底,文化部共对60余家网络音乐经营单位申报的近23万首进口网络音乐歌曲进行了内容审查,对近2万首国产网络音乐歌曲进行了备案。
第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作为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文化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仅2011年,文化部先后发布了3批违法网络音乐产品和网站黑名单,部署对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违法网络音乐产品及从事非法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音乐网站进行重点查处。对200多首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清理,对68家违法音乐网站予以查处。通过严格审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得到了维护,网络音乐内容和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
第四,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为推动行业发展和自律工作,2011年6月,文化部指导成立了由网络音乐运营企业、唱片公司、第三方机构组成的“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通过建立一个有效地沟通机制和对话平台,加强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协商合作,强化网络音乐行业自主管理,及时协调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为全面了解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评估现有网络音乐管理政策以及执行情况,摸清行业的管理需求,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于2012年初开始,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网络音乐管理政策评估调研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对评估成果的整理消化阶段,希望通过评估,进一步完善网络音乐市场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网络音乐行业,促进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现状
网络音乐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新型音乐业态。网络音乐深刻改变了传统音乐的创作、传播和发展模式,为音乐的推广与普及提供了新的空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1年底,在5.1亿的网民中,网络音乐的用户规模为3.86亿,而无线音乐用户规模更高达7亿。网络音乐已作为网络文化中用户量最大、影响最广泛的应用之一,成为人们日常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目前,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迅速发展时期。《文化部2011年度网络音乐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网络音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452家,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27.8亿元(以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规模为3.8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已达24亿元(以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而电信运营商无线音乐相关收入达到282亿元(包含功能费)。
在线音乐方面,通过应用融合、技术创新和个性化服务,涌现了以音悦台、豆瓣电台为代表的新兴专业音乐网站和以酷我、酷狗为代表的音乐客户端。无线音乐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一些基于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网络音乐形式开始受到用户的推崇,无线音乐成为网络音乐市场中最有活力的细分领域。
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对音乐传播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网民自发原创的网络歌曲成为流行歌曲的新形式。从《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到《后舍男生》、《月亮之上》,再到2011年因微博“咆哮体”,网络歌曲《伤不起》迅速风靡,其他如《爱情买卖》、《异地恋》网络歌曲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二、网络音乐市场的管理政策及执行情况
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文化部是网络音乐的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文化部坚持以促进网络音乐市场繁荣发展为主线,服务和监管并重,在网络音乐市场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为顺应市场发展和管理需要,文化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主体准入、内容审查、市场监管、执法监督等网络音乐市场管理体系。2003年,文化部发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首次明确了互联网文化管理的概念与范围,确立了包括网络音乐在内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许可制度、内容审查制度,基本建立了网络文化管理的制度规范。2006年,出台《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内涵、特点和组成部分,确定了网络音乐的发展方向。2009年,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对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兼顾了市场繁荣和权益保护。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为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依据。
第二,积极改进政府服务,用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针对网络音乐容量大、更新快、重复多的特点,为方便企业报审、提高审查效率,文化部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创新审查方式。2009年,开发启用了网络音乐报审报备系统,实现了从企业报审到批准的全过程网络化。同时,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网络音乐产品,报审系统设计了“快速通道”,为企业的合法经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音乐报审报备系统人性化的设计,加快了网络音乐内容审查效率,有效推进网络音乐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2年5月底,文化部共对60余家网络音乐经营单位申报的近23万首进口网络音乐歌曲进行了内容审查,对近2万首国产网络音乐歌曲进行了备案。
第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作为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文化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仅2011年,文化部先后发布了3批违法网络音乐产品和网站黑名单,部署对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违法网络音乐产品及从事非法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音乐网站进行重点查处。对200多首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清理,对68家违法音乐网站予以查处。通过严格审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得到了维护,网络音乐内容和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
第四,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为推动行业发展和自律工作,2011年6月,文化部指导成立了由网络音乐运营企业、唱片公司、第三方机构组成的“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通过建立一个有效地沟通机制和对话平台,加强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协商合作,强化网络音乐行业自主管理,及时协调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在联盟的框架下,文化部通过召开网络音乐行业研讨会、高峰论坛等形式,针对行业发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共商解决对策。同时开展网络经营单位培训班,加强企业对网络文化管理政策、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自律义务。这些工作开展,不仅使网络音乐企业加强了社会责任意识,而且有效地普及了网络文化政策法规,对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五,推动网络音乐与其他业态的融合和创新,培育网络音乐市场。
为拓展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空间,网络音乐企业积极进行经营模式的创新,探索与演出、网游等业态的融合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合作共赢。近年来,网络演出通过音乐与演出结合,已成为网络音乐中较早实现赢利的一种应用模式,有效整合了社区、音乐、真人演出等元素,以虚拟物品的形式直接向用户收费,较好地避开了版权纠纷,减少版权和带宽等庞大的运营费用。2011年,为推动网络演出市场的发展,文化部选取了13家单位作为我国首批网络演出试点单位,并进行了授牌。这些被授牌企业之中,以六间房为代表的公司在线音乐演出营收已经占到其总收入的80%,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三、网络音乐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网络音乐的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的整体发展趋于平稳,但网络音乐作为新型的文化业态,市场发育很不成熟,仍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和挑战。
在市场层面,非法下载和盗版问题一直是音乐市场发展面临的最严重挑战,成为困扰整个行业发展的难题;原创网络音乐作品和人才缺乏,导致行业发展动力不足;商业模式的不成熟,产业链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均衡,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政策层面,存在主体审批和注销标准不够细化、审查机制和程序尚需改进、技术监管手段不足、网络音乐标准缺失、原创音乐鼓励机制尚需加强等问题。
在执行层面,存在主体审批把关不严、一些企业未按规定报审报备,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违法网络音乐网站和经营行为还未得到及时有效遏制等。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文化部将在政策、培训、运营监管以及技术手段运用等方面予以强化和完善,为依法经营的网络音乐单位和国产原创网络音乐产品提供健康、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网络音乐管理政策,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和备案制度,制定网络音乐行业标准,研究网络音乐市场出现的新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
二是强化企业自审自查机制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编撰及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政策培训教材》,建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培训考核制度,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内容自审自查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运营监管,继续保持对网络音乐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并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管理和惩处力度。
四是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建设网络音乐技术监管系统。
在联盟的框架下,文化部通过召开网络音乐行业研讨会、高峰论坛等形式,针对行业发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共商解决对策。同时开展网络经营单位培训班,加强企业对网络文化管理政策、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自律义务。这些工作开展,不仅使网络音乐企业加强了社会责任意识,而且有效地普及了网络文化政策法规,对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五,推动网络音乐与其他业态的融合和创新,培育网络音乐市场。
为拓展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空间,网络音乐企业积极进行经营模式的创新,探索与演出、网游等业态的融合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合作共赢。近年来,网络演出通过音乐与演出结合,已成为网络音乐中较早实现赢利的一种应用模式,有效整合了社区、音乐、真人演出等元素,以虚拟物品的形式直接向用户收费,较好地避开了版权纠纷,减少版权和带宽等庞大的运营费用。2011年,为推动网络演出市场的发展,文化部选取了13家单位作为我国首批网络演出试点单位,并进行了授牌。这些被授牌企业之中,以六间房为代表的公司在线音乐演出营收已经占到其总收入的80%,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三、网络音乐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网络音乐的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的整体发展趋于平稳,但网络音乐作为新型的文化业态,市场发育很不成熟,仍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和挑战。
在市场层面,非法下载和盗版问题一直是音乐市场发展面临的最严重挑战,成为困扰整个行业发展的难题;原创网络音乐作品和人才缺乏,导致行业发展动力不足;商业模式的不成熟,产业链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均衡,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政策层面,存在主体审批和注销标准不够细化、审查机制和程序尚需改进、技术监管手段不足、网络音乐标准缺失、原创音乐鼓励机制尚需加强等问题。
在执行层面,存在主体审批把关不严、一些企业未按规定报审报备,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违法网络音乐网站和经营行为还未得到及时有效遏制等。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文化部将在政策、培训、运营监管以及技术手段运用等方面予以强化和完善,为依法经营的网络音乐单位和国产原创网络音乐产品提供健康、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网络音乐管理政策,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和备案制度,制定网络音乐行业标准,研究网络音乐市场出现的新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
二是强化企业自审自查机制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编撰及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政策培训教材》,建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培训考核制度,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内容自审自查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运营监管,继续保持对网络音乐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并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侵权行为的管理和惩处力度。
四是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建设网络音乐技术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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