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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意见,稿酬争议大

编辑:csm351
2013-01-26

近日,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预示着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即将结束。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稿酬标准为:文字作品每一年的使用费用是千字300元;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200元;录音制品每首50元。然而,此定价标准一出,即引发出版社、作者和集体管理组织的争议。

  出版社:呼吁理性定价

  记者了解到,国内已经有不少出版社为入选教材的作品支付稿酬,其中做得比较好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人教社”),人教社每年会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60万-70万元的稿酬,通过文著协向入选作品的作者发放稿酬,人教社的稿酬标准是千字100元。

  2011年人教社还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签署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出版社对于支付稿酬的做法一致表示赞成。不过专家、作者普遍呼吁《办法》中的千字300元一年的稿酬标准太低,应该再予以提高,其中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刚甚至认为应该达到千字3000元。对此,出版社表示很无奈。

  人教社版权处主任张晓霞表示,以摄影作品为例,因为教科书使用图片数量很大,如果价格太高,出版社将无法承担,因此出版社和摄影著作权协会将按照各自需求努力达到平衡。

  据悉,现在教科书的稿酬发放对象有两类,一部分是入选作品的创作者;另一部分是汇编人员,他们也属于原创作者。虽然国家对于教科书内容制定有课程标准,但是每一套教科书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定位,所以课程里涉及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流派都不同,在主编人员制定了教材的课程观点、课程理论、课程结构和课程模式以后,需要这类原创作者进行选编。

  接力出版社分管教材出版工作的副总编辑郭玉婷举例道:“接力出版社出版音乐教材比较多,我们的教材突出民族性和合唱,我们需要原创作者去挖掘这类民族素材,来挑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作品,如果没有这些工作,就谈不上作品入选。”

  所以,出版社在内容上承担了两部分稿费,在目前教材限价的大环境下,如果入选作品作者的稿酬无限升高,那么出版社将难以支付。

  作家:经典作品应获更高稿酬

  作品入选教科书,对于很多作家来说是一种荣耀。教科书因为带有“公益”性质,所以对于教科书使用作品的稿酬,也有不少出版社以原创者获得的“社会效应”可以弥补“经济效益”来搪塞。

  对此著名诗人王久幸认为,既然入选教材的作品是经典作品,那稿酬就应该有经典作品应有的稿酬。“现在稿酬标准低,有一个原因是现在的教科书太粗制滥造,很多入选作品根本不能算得上经典,所以一方面应该是保证教科书作品的质量,另一方面稿酬也必须得到相应提高。”

  王久幸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一本语文课本里面不到20万字,如果按照千字300的标准,那么成本并不高,而很多教科书卖到30块钱一本,中国有2.8亿中小学生,刨去其他相应的成本费用,出版商依旧有丰厚的利润。文著协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出版课本78281种,总印数34.4亿册,定价总金额330.17亿元。

  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徐坤表示,教科书本身虽然是公益性,但课本的销售是盈利性质。而且哪怕原作者愿意无偿把文章编入教科书,也还是得征求授权,至少是对作者的尊重。按现在的价格,在报纸上开专栏都能达到千字500-1000元,收录到教材之后,文章会反复使用,相对于一次性使用的媒体,教科书选用的文章稿酬应该更高,更何况它代表一种荣誉,表明含金量高,应该要给更高的稿酬。

  文著协:建议分类收费

  对于业内关于稿酬标准的讨论,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现在公布的标准是经过了充分调研的,“文著协在2009年正式接受委托之后,召开过座谈会、发过问卷,一方面询问作家希望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一方面咨询出版社能承受的标准,同时还参照了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的教科书的稿酬标准,并充分考虑这十几年物价上涨因素,经过三年调研才公布标准,所以现行公布的稿酬标准是相对合理的”。

近日,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预示着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即将结束。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稿酬标准为:文字作品每一年的使用费用是千字300元;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200元;录音制品每首50元。然而,此定价标准一出,即引发出版社、作者和集体管理组织的争议。

  出版社:呼吁理性定价

  记者了解到,国内已经有不少出版社为入选教材的作品支付稿酬,其中做得比较好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人教社”),人教社每年会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60万-70万元的稿酬,通过文著协向入选作品的作者发放稿酬,人教社的稿酬标准是千字100元。

  2011年人教社还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签署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出版社对于支付稿酬的做法一致表示赞成。不过专家、作者普遍呼吁《办法》中的千字300元一年的稿酬标准太低,应该再予以提高,其中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刚甚至认为应该达到千字3000元。对此,出版社表示很无奈。

  人教社版权处主任张晓霞表示,以摄影作品为例,因为教科书使用图片数量很大,如果价格太高,出版社将无法承担,因此出版社和摄影著作权协会将按照各自需求努力达到平衡。

  据悉,现在教科书的稿酬发放对象有两类,一部分是入选作品的创作者;另一部分是汇编人员,他们也属于原创作者。虽然国家对于教科书内容制定有课程标准,但是每一套教科书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定位,所以课程里涉及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流派都不同,在主编人员制定了教材的课程观点、课程理论、课程结构和课程模式以后,需要这类原创作者进行选编。

  接力出版社分管教材出版工作的副总编辑郭玉婷举例道:“接力出版社出版音乐教材比较多,我们的教材突出民族性和合唱,我们需要原创作者去挖掘这类民族素材,来挑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作品,如果没有这些工作,就谈不上作品入选。”

  所以,出版社在内容上承担了两部分稿费,在目前教材限价的大环境下,如果入选作品作者的稿酬无限升高,那么出版社将难以支付。

  作家:经典作品应获更高稿酬

  作品入选教科书,对于很多作家来说是一种荣耀。教科书因为带有“公益”性质,所以对于教科书使用作品的稿酬,也有不少出版社以原创者获得的“社会效应”可以弥补“经济效益”来搪塞。

  对此著名诗人王久幸认为,既然入选教材的作品是经典作品,那稿酬就应该有经典作品应有的稿酬。“现在稿酬标准低,有一个原因是现在的教科书太粗制滥造,很多入选作品根本不能算得上经典,所以一方面应该是保证教科书作品的质量,另一方面稿酬也必须得到相应提高。”

  王久幸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一本语文课本里面不到20万字,如果按照千字300的标准,那么成本并不高,而很多教科书卖到30块钱一本,中国有2.8亿中小学生,刨去其他相应的成本费用,出版商依旧有丰厚的利润。文著协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出版课本78281种,总印数34.4亿册,定价总金额330.17亿元。

  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徐坤表示,教科书本身虽然是公益性,但课本的销售是盈利性质。而且哪怕原作者愿意无偿把文章编入教科书,也还是得征求授权,至少是对作者的尊重。按现在的价格,在报纸上开专栏都能达到千字500-1000元,收录到教材之后,文章会反复使用,相对于一次性使用的媒体,教科书选用的文章稿酬应该更高,更何况它代表一种荣誉,表明含金量高,应该要给更高的稿酬。

  文著协:建议分类收费

  对于业内关于稿酬标准的讨论,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现在公布的标准是经过了充分调研的,“文著协在2009年正式接受委托之后,召开过座谈会、发过问卷,一方面询问作家希望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一方面咨询出版社能承受的标准,同时还参照了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的教科书的稿酬标准,并充分考虑这十几年物价上涨因素,经过三年调研才公布标准,所以现行公布的稿酬标准是相对合理的”。

  《办法》针对的是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但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科书和国家教育规划的教科书在发行量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张洪波告诉记者,一本小学语文课本的发行量可能是几百万册,而一本大学语文教材的发行量可能就几千册到1万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同样的稿酬标准就不合理,对作品入选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的作家也不公平。对于有些作家提出应该按版税来支付稿酬,这样发行量大的书要支付的稿酬就多的提议,张洪波表示按版税来算稿酬并不现实,因为教科书里同时存在像文言文这样不用付稿酬的作品和另外一些需要付稿酬的作品,如果要分摊版税核算,程序将相当繁琐,甚至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

  因此张洪波建议分类收费,国家教育规划的教科书可以按照现行的千字300元/年的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提高至千字500元/年。

  另外,张洪波表示,现行的《办法》里面缺乏一个约束机制以防止出版社不支付稿酬,张洪波建议应该形成一套稳定的公示体系。“出版社应该在印刷之前向国家版权局或者是文著协这样的集体组织提供一份作品名单备案,并且把稿酬委托给相应的集体管理组织,由集体管理织来进行公示并将这些信息送达到大部分作者面前,作家知道自己的哪部作品入选了哪本教材后可以通过文著协获得稿酬,这样一方面维护了作家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提高了作品转付的成功率,对于出版社来说也降低了法律风险,因为现行法律规定,稿酬交给了集体管理组织就是已经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如果有作家要告出版社,出版社也肯定能胜诉。”

  专家:与国际接轨

  北京大学现代出版研究所所长肖东发向记者介绍教科书入选作品,向作者支付稿酬的做法在国外已经很普遍,但是肖东发认为政府在这方面鼓励得还不够,现在制定的千字300元的标准虽然与往年比已经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但是对于一个尊重知识尊重创作的国家来说,这个标准仍然还是太低。北方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皇甫晓涛认为《办法》的出台是与国际的一次接轨,意义重大,但是同时作家也应该明白作品入选教科书,就赋予了这个作家责任和使命,不应该把全部精力放在纠结稿酬标准上,另外皇甫晓涛还担忧,出版社因为支持稿酬而多出来的成本最后会落在家长孩子身上,所以建议这部分稿酬应该由纳税人的税款来支付。

  《办法》针对的是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但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科书和国家教育规划的教科书在发行量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张洪波告诉记者,一本小学语文课本的发行量可能是几百万册,而一本大学语文教材的发行量可能就几千册到1万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同样的稿酬标准就不合理,对作品入选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的作家也不公平。对于有些作家提出应该按版税来支付稿酬,这样发行量大的书要支付的稿酬就多的提议,张洪波表示按版税来算稿酬并不现实,因为教科书里同时存在像文言文这样不用付稿酬的作品和另外一些需要付稿酬的作品,如果要分摊版税核算,程序将相当繁琐,甚至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

  因此张洪波建议分类收费,国家教育规划的教科书可以按照现行的千字300元/年的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提高至千字500元/年。

  另外,张洪波表示,现行的《办法》里面缺乏一个约束机制以防止出版社不支付稿酬,张洪波建议应该形成一套稳定的公示体系。“出版社应该在印刷之前向国家版权局或者是文著协这样的集体组织提供一份作品名单备案,并且把稿酬委托给相应的集体管理组织,由集体管理织来进行公示并将这些信息送达到大部分作者面前,作家知道自己的哪部作品入选了哪本教材后可以通过文著协获得稿酬,这样一方面维护了作家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提高了作品转付的成功率,对于出版社来说也降低了法律风险,因为现行法律规定,稿酬交给了集体管理组织就是已经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如果有作家要告出版社,出版社也肯定能胜诉。”

  专家:与国际接轨

  北京大学现代出版研究所所长肖东发向记者介绍教科书入选作品,向作者支付稿酬的做法在国外已经很普遍,但是肖东发认为政府在这方面鼓励得还不够,现在制定的千字300元的标准虽然与往年比已经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但是对于一个尊重知识尊重创作的国家来说,这个标准仍然还是太低。北方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皇甫晓涛认为《办法》的出台是与国际的一次接轨,意义重大,但是同时作家也应该明白作品入选教科书,就赋予了这个作家责任和使命,不应该把全部精力放在纠结稿酬标准上,另外皇甫晓涛还担忧,出版社因为支持稿酬而多出来的成本最后会落在家长孩子身上,所以建议这部分稿酬应该由纳税人的税款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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