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2011年首届中国西管乐器(铜管类)制作比赛(以下简称“比赛”),由中国乐器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共同主办。
二、比赛旨在加强西管乐器生产企业与演奏单位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演奏家意见,提高中国西管乐器的质量水平,找出中国西管乐器的质量差距,推动中国西管乐器发展。
三、比赛分为普及和专业两组,比赛产品共6类,分别为:bB调小号、4键双排圆号、次中音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bB调大号。
四、比赛方式:以企业为单位,自愿报名,送样参赛。中国音协管乐学会聘请专家对匿名样品进行声学品质和工艺鉴定。
五、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1、组织委员会由中国乐器协会、中国音协管乐学会、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关领导组成,中国乐器协会理事长安志任组委会主任。
2、评审委员会由西管乐器演奏家组成。评审委员名单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推荐,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主席于海任评委会主任。6类比赛产品分别设5个专家评审小组(次中音号、上低音号为一组),每个专家评审小组由5位铜管乐器演奏家担任。
3.为了确保比赛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由主办方及中国乐器协会西管乐器专业委员会和有关管乐专家组成比赛监督小组。
报名及参赛
一、参赛资格
凡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西管乐器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时间
凡报名参赛单位需在2011年8月25日之前,向比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参赛产品的具体品种名称、规格、数量。
三、报名费
每件参赛产品检测费和专家评审费1200元人民币,用于产品检测、专家评审和活动相关费用。
报名费交比赛组委会指定帐号,已参赛单位如退出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保证书
凡参赛单位的参赛产品,必须提交遵守参赛作品真实性规定的保证书。
五、比赛日期
初赛:2011年9月10日,地点:军乐团军乐厅
决赛:2011年9月11日,地点:军乐团军乐厅
颁奖仪式:2011年10月12日,2011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期间。
参赛规定
一、参赛产品:各参赛单位每类别乐器(分为普及品和专业品)数量分别为2~5件,所有参赛乐器必须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制作的。
二、参赛产品须由参赛单位独立完成(主体管部分及装配工序),主办单位有权核实参赛乐器由参赛者独立完成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作弊现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参赛乐器内外不准带有表明参赛单位任何标记,包括商标、单位名称、字号、字母等。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产品的提交及取回
一、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参赛作品运输的所有费用。
二、参赛产品需在2011年9月1日前运抵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资格鉴定。
三.经过检测中心检测达标的参赛产品,于2011年9月8日前运抵比赛地点(军乐团军乐厅)。
四、参赛产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中国管乐器学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面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乐器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比赛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单位。
五、比赛组织委员会在收到参赛产品后,指派工作人员对参赛产品进行登记、编号,将参赛单位报名表、报名材料及乐器编号用信封密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承诺,直到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开封,公布参赛单位名称及得分情况,以保证比赛的客观公正性。
六、比赛结束后,比赛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通知参赛单位将参赛产品取回。
比赛程序
一、准备阶段:比赛开始前,工作人员将经检测达标的参赛产品编号,每件乐器均为唯一号码。
二、正式比赛:分初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初赛:经各评审组评委对比赛产品(普及品和专业品)进行声学和工艺指标综合评比,分别评选出前十名进入决赛;
决赛:取得前十名的各类产品(普及品和专业品两大类),由评委打分,按分数高低分别评选出声学品质1~10名,工艺质量1~10名。决赛邀请参赛单位和业内媒体观摩,决赛颁奖仪式在2011年10月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期间进行。
决赛后召开专家点评和企业座谈会,听取专家对产品的改进意见。
三、决赛打分:取得决赛资格的参赛产品将由组委会聘请优秀演奏家演奏,并且评审委员进行自奏,按评分规则得出决赛得分。
1、工艺及艺术品质(满分为100分)
(1)工艺(按工艺质量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5分,最低12分)
(2)装配(按装配质量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3)外观(按外观质量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4)演奏性能(按演奏手感,舒适度,活塞机械性能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35分,最低17分)
2、声学品质
(1)音色(按音色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35分,最低17分)
(2)音准(按音准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5分,最低12分)
(3)平衡度(按平衡度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4)演奏性能(按乐器音色,音量,高低均衡度对作品的适应性和表现力度多样性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五、评审委员做出的所有比赛结果、名次确定、颁奖决定等均为最终结果,不可更改。
概述
一、2011年首届中国西管乐器(铜管类)制作比赛(以下简称“比赛”),由中国乐器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共同主办。
二、比赛旨在加强西管乐器生产企业与演奏单位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演奏家意见,提高中国西管乐器的质量水平,找出中国西管乐器的质量差距,推动中国西管乐器发展。
三、比赛分为普及和专业两组,比赛产品共6类,分别为:bB调小号、4键双排圆号、次中音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bB调大号。
四、比赛方式:以企业为单位,自愿报名,送样参赛。中国音协管乐学会聘请专家对匿名样品进行声学品质和工艺鉴定。
五、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1、组织委员会由中国乐器协会、中国音协管乐学会、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关领导组成,中国乐器协会理事长安志任组委会主任。
2、评审委员会由西管乐器演奏家组成。评审委员名单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推荐,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主席于海任评委会主任。6类比赛产品分别设5个专家评审小组(次中音号、上低音号为一组),每个专家评审小组由5位铜管乐器演奏家担任。
3.为了确保比赛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由主办方及中国乐器协会西管乐器专业委员会和有关管乐专家组成比赛监督小组。
报名及参赛
一、参赛资格
凡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西管乐器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时间
凡报名参赛单位需在2011年8月25日之前,向比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参赛产品的具体品种名称、规格、数量。
三、报名费
每件参赛产品检测费和专家评审费1200元人民币,用于产品检测、专家评审和活动相关费用。
报名费交比赛组委会指定帐号,已参赛单位如退出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保证书
凡参赛单位的参赛产品,必须提交遵守参赛作品真实性规定的保证书。
五、比赛日期
初赛:2011年9月10日,地点:军乐团军乐厅
决赛:2011年9月11日,地点:军乐团军乐厅
颁奖仪式:2011年10月12日,2011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期间。
参赛规定
一、参赛产品:各参赛单位每类别乐器(分为普及品和专业品)数量分别为2~5件,所有参赛乐器必须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制作的。
二、参赛产品须由参赛单位独立完成(主体管部分及装配工序),主办单位有权核实参赛乐器由参赛者独立完成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作弊现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参赛乐器内外不准带有表明参赛单位任何标记,包括商标、单位名称、字号、字母等。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产品的提交及取回
一、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参赛作品运输的所有费用。
二、参赛产品需在2011年9月1日前运抵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资格鉴定。
三.经过检测中心检测达标的参赛产品,于2011年9月8日前运抵比赛地点(军乐团军乐厅)。
四、参赛产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中国管乐器学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面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乐器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比赛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单位。
五、比赛组织委员会在收到参赛产品后,指派工作人员对参赛产品进行登记、编号,将参赛单位报名表、报名材料及乐器编号用信封密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承诺,直到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开封,公布参赛单位名称及得分情况,以保证比赛的客观公正性。
六、比赛结束后,比赛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通知参赛单位将参赛产品取回。
比赛程序
一、准备阶段:比赛开始前,工作人员将经检测达标的参赛产品编号,每件乐器均为唯一号码。
二、正式比赛:分初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初赛:经各评审组评委对比赛产品(普及品和专业品)进行声学和工艺指标综合评比,分别评选出前十名进入决赛;
决赛:取得前十名的各类产品(普及品和专业品两大类),由评委打分,按分数高低分别评选出声学品质1~10名,工艺质量1~10名。决赛邀请参赛单位和业内媒体观摩,决赛颁奖仪式在2011年10月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期间进行。
决赛后召开专家点评和企业座谈会,听取专家对产品的改进意见。
三、决赛打分:取得决赛资格的参赛产品将由组委会聘请优秀演奏家演奏,并且评审委员进行自奏,按评分规则得出决赛得分。
1、工艺及艺术品质(满分为100分)
(1)工艺(按工艺质量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5分,最低12分)
(2)装配(按装配质量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3)外观(按外观质量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4)演奏性能(按演奏手感,舒适度,活塞机械性能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35分,最低17分)
2、声学品质
(1)音色(按音色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35分,最低17分)
(2)音准(按音准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5分,最低12分)
(3)平衡度(按平衡度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4)演奏性能(按乐器音色,音量,高低均衡度对作品的适应性和表现力度多样性的优良中差劣等级打分,最高20分,最低10分)
五、评审委员做出的所有比赛结果、名次确定、颁奖决定等均为最终结果,不可更改。
比赛奖项
一、各类参赛产品(普及组和专业组)设声学奖和工艺奖,各金奖1名(第1名)、银奖2名(第2~3名)、进入决赛为优秀奖(可以空缺,也可重复获得)。
普及组
声学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工艺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其它产品类同)
专业组
声学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工艺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其它产品类同)
二、奖励:
(一)单项奖
1、金奖: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2、银奖: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3、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各类产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综合奖
金号奖:凡参赛单位获得三项以上奖励(其中必须包括两项金奖)
三、宣传:
1、颁奖仪式邀请专业及公众新闻媒体,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传。
2、企业可针对获奖产品进行企业产品宣传。
比赛奖项
一、各类参赛产品(普及组和专业组)设声学奖和工艺奖,各金奖1名(第1名)、银奖2名(第2~3名)、进入决赛为优秀奖(可以空缺,也可重复获得)。
普及组
声学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工艺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其它产品类同)
专业组
声学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工艺奖:
小号:金 奖 1名(第1名);
银 奖 2名(第2~3名);
优秀奖 7名(第4~10名);
(其它产品类同)
二、奖励:
(一)单项奖
1、金奖: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2、银奖: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3、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各类产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综合奖
金号奖:凡参赛单位获得三项以上奖励(其中必须包括两项金奖)
三、宣传:
1、颁奖仪式邀请专业及公众新闻媒体,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传。
2、企业可针对获奖产品进行企业产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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