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产业尚未建立 版权问题成为关键
- 编辑:csm351
2012-08-18
昨天下午,上海书展“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法律讲座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专家指出,网络时代中我国实体音乐载体慢慢消亡,但网络音乐产业尚未建立,根本原因在于版权的法律环境问题。
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翁才林告诉记者:“互联网时代,作品传播的边际成本极度下降,趋近于零。其打破了个人传播作品的微小性,大型网站的推介使作者的版权受到威胁,最惨的就是音乐。中国实体音乐载体几乎被消灭,街面上音像店也越来越少,但同时遗憾的是网络音乐产业没有建立起来,网上音乐要么盗版,即便是正版网站的免费音乐,音乐产业被网络毁了。”
“国内音乐之所以免费,一是由于中国消费者自百度mp3开始,形成了免费消费音乐的习惯,新的网站再想做收费音乐不太可能,二是网站利用免费音乐吸引大家,其实是一种变相广告。”翁律师还介绍:“对比国外发现,网络和音乐并不完全对立,网站可以作为音乐的新载体帮助其实现进一步发展。在美国,一个网友因为上传了几千首歌就被美国唱片协会起诉赔偿29万美元。国外数字音乐产值已经开始慢慢取代实体音乐,而国内音乐产业却越来越远,根本原因在于网络环境下各国的法律保护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