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艺术教育是国民艺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在今年海南两会期间,三亚代表团代表董慧就进一步规范校外艺术教育提出建议。
董慧在建议中指出,自国家出台“双减”政策以来,校外艺术教育治理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问题依然凸显,集中反映在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方面,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目前无证经营多、经营超范围等乱象,需突击排查,严格管理。”董慧建议,政府需成立临时联合检查小组,牵头教育、工商、民政、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市场上的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经营许可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获得经营许可,但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依法给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善办学行为的,依法予以取缔。
董慧建议,构建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人民群众“三位一体”监管体系,业务主管部门和审批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培训机构师资和办学质量的督导评估与年检工作,加强抽查,年检和抽查结果在报刊、网站上进行公示;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建立相关奖励机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规范收费许可制度,签定书面培训协议;强制推行保证金制度。
另建议,严把校外艺术教师持证上岗,促进校外艺术教育的安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