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距离2014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9个年头,很多区域都已出台艺术测评方案,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测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在摸索、试点,难免会出现一些“形式大于实效”的问题。但是要问我们需不需要“艺术测评”,答案是肯定的——需要。
笔者于2018年正式加入普通小学音乐教育行业,发现小学生的音乐学习普遍存在一个现象:中、高学段的学生竟然连音乐中最基本的7个音级都认不熟。音乐中的7个基本音级就像英语学科的26个字母一样,是小学低学段(入门段)就应该掌握的学科基本知识,怎么到了中、高学段,甚至初中都认不全?彼时距离2008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已有十年时间。
十年间,全国各地中小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加强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艺术教学质量;大部分学校还能因地制宜的开展课外艺术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在艺术教育备受重视的大背景下,学生整体的音乐素养却没有明显提高,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笔者在课堂教学中也一直努力做一个负责的老师,但收效甚微。直到我仔细阅读了“若干意见”,其中一条“建立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让困惑我多年的问题一下子找到了答案。问题的根源很简单,音乐教学过程中没有做到教学评一体。
据我多年听课经验,大多数音乐老师的课堂评价和课后作业都是无效的。比如,不管学生表现如何,老师都会用如下课堂评价语:“你唱(奏)得太棒了,我们一起为他鼓掌吧。”作业布置也很随意,比如:“把今天学的这首歌唱给爸爸妈妈听听。”作业是布置下去了,学生会不会唱这首歌?有没有声情并茂地给家长表演?老师有去了解吗?有给学生做出及时、有效的评价与反馈吗?
教育政策的执行与落地需要每一位一线教学的音乐老师。“若干意见”为我们教学评价提供了政策依据,“艺术测评”完善了保障机制。很多音乐老师只看到测评给我们带来的压力,却没有认真思考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有效运用评价,真正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结合我的教学实践,我觉得教师们可以这么做:
一、课堂评价及时客观。
1.课堂教学过程中,时刻观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课堂表现,努力做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2.摒弃“你真棒”式课堂评价语,以针对性的评价客观帮助学生改正与提高,使个别化的教学互动起到普遍的借鉴意义。
二、作业评价有效运用自评与他评。
1.针对屡错屡改、屡改屡错的学生,让他们通过自我检查发现问题比别人指出来会更有效。
2.针对普遍的难点问题,把典型作业拿出来让同学们一起评价,通过互评进行有效泛化。
三、全员全程灵活评价。
1.指向核心素养,以任务、主题或项目的形式建立“音乐成长记录册”,切忌做成简单学习材料的堆砌,真正为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纵向发展提供评价参考,而不是增加学生负担。
2.利用多样的校本艺术活动,包括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校园小舞台、艺术节,以班级为基础的校园合唱、器乐等比赛活动,将音乐评价融于整个学习生活的全过程。
“坚持素养导向、坚持以评促学、重视表现性评价、坚持多主体评价”,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的这一评价原则基础上,我们坚守课堂阵地,优化作业设计,及时进行作业评价反馈,一定会让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有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