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已正式通过立法形式被设立为‘哈尔滨城市音乐日’。”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哈尔滨音乐厅(哈尔滨交响乐团)副书记、副团长张景峰,得知自己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后,第一时间在朋友圈分享了这一喜讯。
7月27日,哈尔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每年8月6日设立为“哈尔滨城市音乐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标志着哈尔滨以立法形式成为全国首个专门为音乐设立节日的城市。
哈尔滨是一座具有百年音乐历史的文化名城,音乐是哈尔滨的金字招牌和城市名片。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勋菲尔德国际弦乐比赛、哈尔滨音乐大赛等国家级音乐盛会在此举办。201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哈尔滨“音乐之都”称号,使哈尔滨享誉国内外,为推动哈尔滨经济、文化旅游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
“文体事业发展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要,更应着力打造音乐文化集聚地,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让城市焕发新活力。”张景峰表示,经过深入调研,他认为设立“哈尔滨城市音乐日”,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添城市魅力、凝聚城市精神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月,在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张景峰作为领衔代表,提出《关于点亮城市文化标识,设立城市交响日(音乐节假日)的建议》,建议将8月6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哈尔滨城市音乐日”,使哈尔滨成为国内具有法定音乐节日的省会城市,充分发挥音乐艺术辐射效应,激发城市文旅创新活力,助力黑龙江省文创产业多元发展。
张景峰的建议得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人事委员会的高度重视,被列为省人大人事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交由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办理。为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落地见效,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加大协调和跟踪督办力度,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快捷高效协调机制,合力推动建议办理。同时,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加强密切沟通,开展打造“哈尔滨音乐日”加强“音乐之都”城市品牌建设的专题调研,为推动建议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决定》以立法形式设立“哈尔滨城市音乐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符合哈尔滨城市特色,更有利于丰富“音乐之城”内涵,展现城市文化特质。
《决定》对发扬音乐传统,传承哈尔滨城市文脉,渲染文化氛围,刻画城市魅力,扩大城市外宣张力,助推省域经济、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全面发展,涵养城市精神,丰富人民生活,塑造人们对城市的独特感知,增进人们的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进一步明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擦亮哈尔滨城市特色名片,加强城市品牌建设。相关部门、专业院团和演出机构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音乐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城市音乐文化生活。社会各界要广泛参与,积极投身音乐之城建设,让广大市民分享音乐日带来的快乐,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