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开业以及酬宾的时候播放喜庆音乐招徕顾客,再普通不过。不过,位于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上的一家便利店却因此被上了一堂法律课,并付上了1900元的高额“学费”。
到底咋回事?记者从西湖区城管局了解到,这家便利店位于申花路居民区附近,平常生意很红火。店里最近新进了一批货,恰逢周末就准备大力促销出去。于是趁着外出游玩散步的人多的时候使用自家的两台喇叭大功率播放喜庆音乐。
然而,播放出的音乐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他们随即向西湖区城管局三墩中队的执法队员反映了该情况。
城管队员赶到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勘查,并使用测量噪声的设备进行了噪声测量,测得噪声值为74.2分贝,远远超过了60分贝排放标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对该便利店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9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我不过是放了几首音乐,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凭什么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便利店老板感到很委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笔罚款。
据西湖区城管局三墩中队负责人介绍,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机、音响、切割机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其噪声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如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致使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在责令当事人改正的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城管机关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和商家:招徕顾客播放音乐一定要有度,一旦超过了排放标准就成了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如果广大市民受到相关困扰,请也不要听之任之,可以第一时间向城管部门反映,我们会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处理,维护好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