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不仅是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功能空间,更是满足心灵需求的文化空间。作为一种感性的艺术形态,音乐赋予城市独特的形象魅力和文化意义,塑造了人们对城市的独特感知,使居住其中的人们形成一种文化认同、情感依恋和精神享受。“音乐之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创意城市的七大文化主题称号之一,是一个以音乐艺术为城市发展特色、以音乐产业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型城市样态。
音乐之都的核心内涵在于城市以音乐为媒的文化吸引、品牌号召和创意激发。无论是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巴西的萨尔瓦多,还是韩国的大邱,在音乐方面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健全的基础设施、多样的节庆活动和多元的相关产业,城市空间中处处洋溢着灵动的音乐创意氛围。
音乐是一种和合的文化形态。音乐之都以音乐为纽带,实现文化聚落、创意聚和、产业集群的和谐生成。音乐之都的城市建设,包含了三重文化空间的打造:音乐之都的形象空间,即城市充分挖掘其音乐遗产,保护音乐古迹,并且建设诸多含有音乐元素的建筑、街景、装置艺术;音乐之都的功能空间,即城市要有标志性的音乐厅、博物馆、音乐公园、音乐社区等文化设施,要有具有影响力的音乐节、音乐论坛、音乐比赛等;音乐之都的意象空间,即城市拥有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影响力的音乐象征物。
音乐是一种共情的创新形态。通过积累独具特色的音乐传统、举办品牌化的音乐活动、开办前卫新潮的音乐机构,音乐之都塑造出独特的城市品牌意象,从社区到街头,从商场到广场,处处都可以感受到音乐的氛围。音乐及其相关的表演艺术活动温暖了城市的建筑空间,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同时,音乐也吸引了各类创意人群在城市汇聚,创造了各式新型职业和消费业态,激活了城市的创意活力,最终促进城市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新兴产业的繁荣。
音乐是一种共生的创意形态。音乐与舞蹈戏剧等其他门类艺术、体育休闲和时尚传媒紧密相连。音乐产业发展的蓬勃势头,能够带动音乐休闲、音乐旅游、音乐文创、音乐设备生产等相关产业的集聚化发展,构建音乐、创意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共生生态。同时,音乐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健康的生产环境。打造音乐之都,需要音乐创作服务平台、音乐网络传播平台、音乐版权保护平台、音乐跨界创新平台、音乐数据库云平台等一系列公共平台同步建设发展,是“音乐+”文化创意深度融合的综合性工作。
近年来,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庞大的创意人才团队、丰富的文化设施和潜力巨大的消费市场为世界瞩目。在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音乐之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音乐产业方面,成都、广州、深圳、哈尔滨等城市有着巨大的潜能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者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