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音乐版权市场
中国在西方传统思维中,总是和古老、神秘、庞大和财富等词汇联系在一起。如果提到中国、音乐和版权,我们脑海中第一个想法是什么呢?
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中国的音乐版权市场?
1992年10月15日中国已成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根据国际唱片协会IFPI发布的《全球音乐报告2019》,中国已经是全球排名第七位的音乐市场。
但是,音乐是艺术,而不是股票,这些音乐爱好者们听名字就不想打开条约和枯燥的数据能说明什么?对于这些数据,音乐爱好者们并不在乎,他们需要的是好听的音乐;音乐家和音乐创作者们似乎更加不关心,他们更关注的是灵感和创作。
音乐版权是音乐在商业角度至关重要的内容,当您关注这篇文章时,相信您是关注音乐版权的专业人士。也许您跟我一样,在生活中也是音乐家或者有自己的乐队,但是当谈论中国的音乐版权,我们此时都应该用公正、理性和商业的角度来正视它。
让我们真正来了解中国的音乐版权市场。
音乐行业已经在中国快速成长为一个巨大潜力的市场,世界最著名的顶级歌手和音乐家都频繁出现在中国的舞台上,巨大的音乐消费市场让我们看到了无限的商机。
但是音乐版权在中国却长久以来无人重视,包括音乐家自己和部分音乐商人。为什么出现这样奇怪的情况?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版权是随着近现代工业产生的概念,早期宫廷音乐和京剧梨园的时代现代版权的概念还没有出现。中国由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战争和历史原因,并没有一家大型娱乐公司长期稳定的经营,娱乐文化、西方乐器、流行音乐和爵士乐仅仅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短暂辉煌和存在过。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一个巨大人口的音乐市场,却与卷纸钢琴、留声机、音乐曲谱、TinPan Alley、黑胶唱片、灵魂乐、音乐广播、电视音乐等流行音乐变迁远隔重洋,中国几乎错过了20世纪大部分的现代流行音乐发展。
当然,中国依然拥有自己的音乐,20世纪80年代前,由于意识形态和非商业市场化的原因,大部分音乐的创作都是服务于国家剧团、文工团、合唱团、八大样板戏或电影配乐,而这些作曲家和音乐家,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创作的内容属于国家,对于他们来说,版权并不重要。
20世纪80年代时,由于磁带的兴起,这种比密纹唱片更容易携带和使用的音乐储存介质,将欧美、香港和台湾的流行音乐以“非官方”的形式流入中国大陆,当时的年轻人在地下以翻录传播此类被官方认定为属于“靡靡之音”或“不健康”的音乐。小圈子里流传最广的音乐磁带,可能是被翻录了好几次的版本,而最初的原版正版已经不知所踪。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才开始出现自己的摇滚乐队,并出现许多以翻唱“靡靡之音”歌曲的歌手。很多磁带生产商以高价聘请剧团歌手翻唱国外的流行音乐,并进行批量销售,以市场销售的形式让年轻人不需要再私下翻录磁带,而是可以直接购买商品化的磁带。但是此类翻唱磁带几乎或者说很少会向真正作曲家或版权方支付过版税,这些磁带的生产商也不知道怎么获取版权授权,事实上他们只想赚钱,他们也不想知道如何获取海外版权,他们并不想给自己添麻烦。对于他们来说,他们销售的是能听音乐的磁带,是一种以物换物的商品,而不是音乐本身。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中国市场进一步开放,和磁带播放设备的普及,以磁带为首的录音制品销售更加火爆。
对于错过了猫王、Louis Armstrong、Beatles、Bob Dylan、Eric Clapton、Guns N’ Roses和Michael Jackson当时的中国年轻人们,一盏新的大门打开。年轻人们释放被禁锢太久了灵魂去迎接本应该被更早听到的属于年轻人的音乐,此时他们也许并没有精力去关心什么是音乐版权。
对很多普通大众来说,音乐是一种被俗称为“歌”的东西,对于更加热爱音乐或者学习音乐的人来说,音乐不仅仅是流行歌曲,音乐很广阔。磁带是一代人音乐的启蒙,只是开始而不是终点,当初很多听翻录磁带的年轻人现在已经是中国音乐行业的最中坚力量。
90年代初期及中期,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音像制作行业也逐渐摆脱了单一的国营计划经济的模式,香港和台湾唱片公司陆续进入了内地市场,内地也开始出现更多原创音乐和本土唱片公司,推出正版及原创音乐,正版和版权被更多年轻人所了解。
按照早些的情况,可以听到的音乐是听得完的,因为翻录的磁带音乐几乎集中局限在固定的某些作品上。而随着CD机开始在中国慢慢被普及,打口碟这种产物,再次丰富了中国喜欢音乐的年轻人们,就像小船从湖泊进入海洋,大家才知道音乐的世界是如此浩瀚,一个风格可以有这么多流派,流派可以有这么多音乐家。
1992年中国正式成立了PRO组织音著协(MSCS),比成立于1914年的美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ASCAP晚了78年。对于中国音乐行业,可以说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CD开始逐渐代替磁带的时期,对应了西方密纹唱片发明的年代。
但是二十一世纪马上到来,互联网时代来临。中国音乐版权就像一个插班生,刚刚补习跟上了学校的课程,但是教材却马上换了。
互联网时期的音乐版权更加复杂,在美国研究出台数字千年版权法,巨头唱片公司对Napster进行诉讼时,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更加关注的是原始资本的积累和公司上市。但是中国此时更关注的是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而不是版权,音乐版权的发展再次被搁置。
直到2011年左右,中国音乐版权市场才慢慢开始走上正轨。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实体音乐载体的比重在不断减少,实体唱片目前仅是少部分收藏家会购买的产品。由于中国电信和互联网巨头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化和智能手机的普及,音乐正版率却得到的巨大提升。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的《音乐消费者洞察报告 Music Consumer Insight Report》,在中国96%的消费者使用正版音乐,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62%。正版化几乎一夜之间就完成了。虽然付费率较低,但是中国音乐爱好者听到的音乐都是流媒体平台采购的正版音乐。
插班生再次学习完了新的课程。对于音乐版权缺失的几十年,确实需要时间和大量的人才来弥补。对于版权意识、版权数字化和版权知识的深度是一场新的考验。
现如今的音乐爱好者非常幸福,不用去朋友家翻录磁带,也不用购买打口碟,虽然没有实体唱片的感受,互联网却增加了更多的便利性和宽广度。Web Digger网络音乐挖掘者出现,我们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年代。
我可以在上海的家中撰写此文,音箱中传来的是西非马里爵士音乐家Boncana Ma ga的作品Koyma Hondo,这一切的实现都是因为互联网技术,而商业的实现,就是依靠版权的授权。
音乐内容的传播已经省去了中间的环节,我们不需要黑胶、磁带或CD,音乐变成了一种点对点的传播,音乐家将作品上传至互联网,在另一个大洲的我们下一秒就可以听到。因此,版权的概念比之前更重要。但是,很多人依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个人愚见,音乐版权在中国不被重视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
艺术家们缺乏商业概念。音乐家专注于音乐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由于音乐家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传统,音乐家只做音乐,最基础的版权概念都不愿意了解,甚至产生排斥,或是认为是身边的助手、经纪人、助理或者干脆就是别人该了解的东西,这种观念需要被纠正。任何的行业参与者,都需要了解最基本的通用知识。
信息和人才的缺失。由于历史原因,专业从业者仅存在于电视台、广播、海外唱片公司、商业巨头和版权机构,对于普通音乐公司或独立音乐公司,非常缺乏懂音乐版权的专业人士。对于音乐版权深入了解的专业人才太少,我们需要培养更多的人才。
司法案件的缺少。音乐版权的诉讼案件太少,而从仅有的小部分案件诉讼结果来看,侵权责任威慑性和惩罚性比较低,音乐版权的侵犯缺乏有效的社会惩罚性和警慑性。
媒体关注的缺少。对于音乐、艺术和文化宣传较少,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不愿意对文化艺术进行深度报道,互联网时代的媒体更愿意报道具备流量性、吸引眼球性内容,无法引起更多人的思考或达到启蒙的效果。
中国的音乐版权市场骨骼已经形成和需要强化的是肌肉。虽然有上面的问题,但是我一点也不悲观,我们能够正视问题、面对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从好的一面来看,不仅仅是流行音乐各种国际大牌歌手来华举办演唱会,类型化音乐,爵士音乐、民谣、独立音乐、甚至是世界音乐等小众音乐因为互联网的便利在中国拥有更多的受众,上海爵士音乐节已经成为亚洲最顶级的爵士音乐节之一,McCoy Tyner、Marcus Miller、Bootsy Collins、Jacob Collier都在中国的舞台上为中国观众奉献了精彩的表演。
当代的中国年轻人更加愿意包容吸纳新的信息,包括音乐类型和版权等商业知识,越来越多人投入到音乐制作之中,著名Hip-Hop厂牌Stones Throw也与中国独立厂牌合作具备了音乐制作训练营。
世界的全球化进程在加快,音乐已经实现了全球化。中国互联网巨头腾讯与Spotify和环球音乐UMG建立了更紧密的合作,中国的全球音乐市场。中国的音乐版权市场正在以一个谦虚和开放角度面对世界。当初受翻录磁激发,如今成为中国音乐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人们,也在为当代年轻人提供版权音乐、版权文化和音乐文化,为现在和未来创造更好的音乐版权环境,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当初某个瞬间被音乐击中的我们,如今无意间听到内心深埋的那首歌瞬间回到少年时的我们,为了音乐,将继续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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