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0年来,从“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我国文化产业观念和运行机制不断取得新突破,文化产业集聚理论、文化金融理论、文化消费理论等不断涌现。可以说,文化产业理论的不断创新,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市场经济 文化产业 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从“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观念和运行机制的突破
文化,顾名思义就是人文教化,它能塑造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由此,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化管理体制实行事业体制,采用行政管理手段,在满足意识形态需要的同时,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文化产品需求。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鉴于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虽然娱乐文化开始繁荣、文化市场悄然出现,但国家对文化领域的管理仍然没有放松。21世纪以后,文化产业概念逐渐成熟,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突破。200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提出“文化产业”概念;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为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概念提出来。
文化产业是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以文化市场为基础、以营利为目的、以商业化运作方式为手段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而文化事业以社会效益为中心,目的是保证意识形态的掌控和文化公共物品的供给。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式的管理方式,忽视了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导致文化产品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缺口。根据文化产品的二重性,现代文化生产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的商品化文化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文化商品;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并且依靠公共财政和社会力量等非市场化手段进行的公共文化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公共文化产品。2001年,我国成立了文化产业联合调查组,在调查的基础上定义了文化产业,即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文化产业理论创新的源头,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双轮驱动文化生产的管理体制,在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
当文化产业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后,政府有关部门开始着手文化产业范围的界定。2004年,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由此,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单独门类被纳入国民经济统计;2012年,国家统计局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文化统计框架—2009》,调整分类结构,推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不断产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小类,调整了分类方法和类别结构。
此外,为了提高文化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文化产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推动文化事业单位进入市场。可以说,在市场化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发展文化产业的理论也在不断丰富。
文化产业集聚理论创新——文化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获取集聚效应
文化产业的核心是创意,文化产业集聚有其鲜明的特点,除具备马歇尔产业集群理论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辐射大、根植性、柔性化等特征。“辐射大”是指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创意可以被深入开发,延伸产业链,形成集群共生的规模效益;“根植性”是指文化资源的空间集聚包含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地域性特点,集聚区具有较强的地域选择性;“柔性化”是指产业集群内部通过文化创意进行联结,形成虚拟网络的柔性效益,集群内企业间的关系由竞争转变为竞合。
文化产业集聚区是由竞争、资本积累和交易成本所构成的内生机理的作用而形成的,必要的制度安排是外部推动力。因此,文化产业集聚可以分为自发集聚和引导集聚两类。自发集聚是在内生力量的作用下,自下而上进行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集中,进入成员是开放的。引导集聚是在外部力量的作用下,自上而下进行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地理集中,进入成员是半封闭的(即符合规划定位),区域管理服务较为规范。集聚区内企业地理位置上的集中,促进了内部的信息交流,有利于知识扩散,能够产生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同时,也能够有效抑制生产要素的空间错配。
文化产业集聚理论日趋成熟,不断指导和促进着实践的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作为文化产业集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形式,在全国遍地开花,推动了文化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文化金融理论创新——资本支持,促进文化企业发展
文化产业是一个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行业,因其无形资产比重大、回报周期长、担保能力差,容易出现融资难问题。对于大部分文化企业来说,资金投入后产出的是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专项技术等无形资产,这些资产的价值评估和变现比较困难,同时受政策和市场变化的冲击较大,投资风险较高。此外,很多文化企业都规模较小,集约化程度较低,难以吸引投资。而文化金融理论的提出,无疑为文化企业发展开出了解题的良方。
文化金融理论提倡在国家政策层面给予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加大文化产业金融的投入力度,创新文化产业金融财政的投入方式。比如,政府可以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等。同时,实施融资参与主体多元化,引入担保机构、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信托公司等,为文化企业获得贷款融资添资增信。文化产业的轻资产特征,使其在融资中缺乏传统的抵押物,融资风险增加,而引入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等主体可以分散风险,形成文化金融生态。此外,版权质押贷款是文化金融的重要模式创新。版权是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它是由一束权利构成,文化企业可以将其分解质押,进行融资。
文化金融工具着眼于优秀文化资源,正逐渐由服务于单一或者组合的文化产品向服务于全产业链发展。文化金融正在形成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以市场性金融为辅助的多元高效的系统。
文化消费理论创新——提升文化福利,激励文化市场供给
文化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相互促进、共生发展,有供给能力才能满足市场需求,有市场需求才能诱发生产供给。随着文化产业市场化的深入,文化消费和消费文化的研究越来越被重视。文化消费和消费文化是两个不同的研究范畴,文化消费是指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消费文化则是对所有物品和服务的消费理念、消费方式以及消费习惯的总称。文化消费,特别是传媒文化产品的消费,是形成和改变消费文化的重要因素。
对于影响文化消费的主要因素,普遍结论是:收入、消费观念、群体影响、文化产品供给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收入对文化消费不仅有直接促进作用,还通过消费主义和社会交往间接促进文化消费。这里的消费主义是指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等,与人们的教育结构、年龄结构、地区结构等有关。而社会交往即社交群体之间对于文化消费的相互影响。
“互联网+”时代创新了文化消费模式。互联网使文化消费和文化生产、文化创作相互融合,出现了UGC(用户创作内容)模式,消费者和生产者界限模糊。众筹消费模式出现,消费者通过购买消费券的方式获得文化产品的使用权和消费权,提高了文化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总体来看,新时代,我国文化消费正从大众消费走向分众消费、实物消费走向体验消费、在场消费走向在线消费。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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