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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青少年都怎么听歌

编辑:csm351
2023-01-11
  伴随数字化时代到来,技术变迁深刻影响社会历史文化发展。在广州进行的青少年音乐消费调查,展现了数字技术背景下青少年亚文化新现象及其发生机制。当代青少年的音乐消费不全是为了建构身份认同,而是更注重对音乐的主观审美,沉浸于感官体验本身。这种追求体验至上的音乐消费透过以往的亚文化理论视角并不能得到充分解释,它更适合进行自目的性分析。
  青少年时期正是个体经验意识定型化的决定性阶段;数字技术深度参与当代青少年群体的音乐社会化过程,逐渐内化于其心理结构;数字技术赋予青少年空前的主观能动性,导致其极度的自我关注,映射到其亚文化现象中则体现为只在意自己在音乐消费中的享受等内在惠益的自目的性行动。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数字技术(包括数字化计算技术和数字通讯技术等科学技术)的大规模普及与应用宣告数字化时代的真正到来。这场被称为“数字化革命”的重大技术变革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人类的认知与思维方式,甚至有人断言“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1]。数字技术已然成为当代社会结构与形态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社会历史文化变迁的关键变量之一。
  而“音乐是计算机科学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推动力之一”[2],“正是音乐数字化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吹响了数字化革命的号角,是音乐数字音频技术的率先发明带动了整个的数字化革命”[3];可见数字技术与音乐有着天然而亲密的关联。实际上,当代音乐消费实践也被深深打上数字技术的烙印,同时是反映数字化时代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变化的重要研究领域。
  有关音乐文化研究显示,上世纪60年代末以来,音乐(特别是流行音乐)在文化和媒介研究、社会学的相关领域一直就是核心焦点;其中,青少年文化与流行音乐之间的关系也已成为一种真正的全球现象从而引起格外的关注;并且强调,对青少年亚文化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音乐和时尚风格进行研究,不能与其所处时代的特定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关键性技术革新脱节[4]。
  事实上,根据曼海姆(Karl Mannheim)对代问题的分析,人的意识可以根据不同的人生阶段,区分成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属于“全新接触”阶段,处于这个层次的人(一般是青少年),他们尚未完全社会化,对外界有很大的求知欲,对周围事件和过程特别敏感,也会留下深刻的印象。青少年时期第一层次的经历将形塑个人以后的行为和思维模式[5]。
  从这个角度出发,王宁认为,流行音乐也是塑造每一代人代意识的一个重要元素[6]。因此,音乐在当代青少年日常生活中的意义毋庸置疑,很有必要重视当代青少年的音乐消费及相关技术使用对其社会化的重要性和深刻影响。
  综上,本文试图从亚文化理论视角出发,探讨数字技术与当代青少年音乐消费文化的关系。具体来讲,即是剖析数字化时代语境下青少年在音乐消费实践中展现出来的亚文化新特征,以及数字技术如何参与青少年社会化过程进而对其亚文化产生影响。
  二、研究视角:从亚文化到自目的性
  1.亚文化理论发展及其适用性
  “亚文化”这一概念及其理论是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经典领域,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发展出不同的研究范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芝加哥学派、英国伯明翰学派以及后亚文化研究,它们分别从越轨文化、抵抗—收编、身份认同等研究视角切入,解读不同时期不同亚文化现象的社会意义。本文将遵循亚文化理论的思想脉络,探讨该理论在数字化时代音乐消费研究范畴的适用性。
  (1)芝加哥学派:青年越轨亚文化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美国芝加哥学派发展出“亚文化”概念[7],主要是在越轨社会学研究的背景下对其进行研究,概念内涵指向那些背离了现存主流社会规范的群体越轨文化,尤其与青年文化密切相关[8]。越轨亚文化研究源自对美国(尤其是对芝加哥城)移民、种族等社会问题的关注,比如帕克(Park)认为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由于人口向城市的集中而产生的城市问题之一[9]。
  (2)伯明翰学派:“抵抗—收编”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后,伯明翰学派运用结构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修改了芝加哥学派原有的亚文化模型[10]。该学派通过对无赖青年、摩登族、朋克、光头帮等战后英国青少年群体的研究[11][12][13][14],将亚文化视为阶级批判的一部分,认为亚文化群体具有区别于大众的风格,可以从形象、行为和行话体现出来[15],并且提出了关于亚文化集体风格的经典理论解读——“风格”展示了亚文化通过仪式对主流文化的创造性“抵抗”[16];与此同时,主流文化也试图通过市场和商业化对亚文化进行“收编”[17]。
  该理论编造了亚文化与主流文化、风格革新与市场的相互对立[18]。伯明翰学派亚文化研究主要是对二战以后英国(尤其是工人阶级)社会经济状况的理论回应,比如赫伯迪格(Hebdige)指出,朋克风格的文化意义必须在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社会衰退的背景中解读——福利国家的瓦解、失业率的升高、英国城市中心贫民区的种族暴乱、年轻人日益增加的挫折感[19]。
  (3)后亚文化研究:身份认同视角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亚文化研究转向后现代立场,在对伯明翰学派“抵抗—收编”理论研究提出质疑的基础上,步入后亚文化研究(或称后伯明翰时期)[20]。相应地,研究视角也从阶级结构切换到亚文化群体的身份认同。后亚文化研究认为,亚文化不再局限于青年文化[21];亚文化与市场并不完全对立、甚至参与商业化[22];亚文化风格的核心并不一定是工人阶级的抵抗,而是亚文化群体自我建构的身份认同[23];必须重视媒介在亚文化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24];等等。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类社会由生产型迈向消费型,消费领域的变革对社会文化产生重大影响;正是立足于这种社会事实,后亚文化研究将亚文化风格所具有的意义纳入文化产业和消费的过程中进行考量[25]。
  (4)亚文化理论的适用性分析
  时至今日,“亚文化研究对于越轨或抵抗的强调,让位于对群体自主性所表现出的差异、多元或矛盾的强调;而研究群体也从青年扩展到其他群体,如种族、性别或工人阶级”[26]。然而本文认为,亚文化研究的理论关注点始终在于亚文化如何区分于主流文化。亚文化的研究是一个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反思突破的主题[27]。
  那么,走进数字化时代以后,青少年亚文化会有哪些新发展,其特征和影响因素到底如何,正是研究者透过亚文化理论视角所产生的研究兴趣点。然而,实证调查显示,当代青少年的音乐消费不全是为了建构身份认同,而是更注重对音乐的审美体验,沉浸于享受音乐本身。显然,以往的亚文化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这种“体验至上”的亚文化现象特征。于是,除了亚文化理论视角,研究分析还引进了“自目的性”视角。
  2.引入自目的性分析视角
  “自目的性”(autotelicity)是指行动本身就是行动的目的[28];它不是某个或某些外在的功利性目的的手段或工具[29]。自目的性活动与工具性活动是两种明显不同的类型[30],后者追求的是财富、社会地位、美誉声望等“外在惠益”(external goods),前者追求的则是“内在惠益”(internal goods),要通对实践的参与性体验才能被识别[31]。
  王宁认为,自目的性范式是消费社会学领域新兴研究范式,区别于目前流行的工具主义范式;它能够拓展消费社会学的研究边界,对非工具性(自目的性)活动,以及把消费本身当作目的(自目的)且不具有社会显示度的现象进行有效解释[32]。而“外在惠益”和“内在惠益”正好对应了工具主义范式和自目的性范式,前者揭示的是行动的工具性,后者则揭示了行动或实践的自目的性[33],二者可以并存于实践中,只不过是看哪一种惠益占据支配性地位[34]。
  已有研究表明,很多音乐爱好者并非因为想获得金钱、名声或地位等功利性目标,而只是为了音乐自身的内在快乐(内在惠益)去从事音乐创作和欣赏;他们的音乐消费本身就是目的[35]。同样地,本次调查研究中青少年们音乐消费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尽情享受音乐带来的愉悦体验等内在惠益,这些为音乐而音乐的消费实践显然都应当纳入自目的性分析视角进行解读。
  三、研究设计
  本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具体使用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实证方法。
  1.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要考察的是访谈对象的“音乐履历”,包括喜欢的音乐类型及其影响因素、音乐的消费方式及其技术实现、音乐消费选择及其标准、音乐消费体验等等内容。访谈采取了目的抽样的方式,所选取的访谈对象均对音乐有兴趣,并特意避开了音乐特长班的学生。
  最后,课题组在2017年底至2018年初,对广州14名青少年(13~17岁)样本进行半结构性的深度访谈,随后将访谈誊写成文本,并对访谈资料进行编码和定性内容分析,以期剖析阐释青少年音乐消费实践所折射的亚文化风格及其发生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定性研究的对象是存在于青少年群体中的现象,而不是一般定量研究思维中的由全部广州青少年所构成的总体。我们要研究的现象包括两方面内容,青少年通过音乐消费所展现的亚文化特征,以及数字技术对其所产生的影响过程。
  2.问卷调查
  由于受时间、人力、财力等资源所限,难以开展大规模的随机抽样的问卷调查;另外,结合研究目的,问卷调查旨在对广州青少年音乐消费状况有一个大致了解。综合考虑,本研究决定通过问卷星调查软件,在网上开展一个小规模的问卷调查。调研期间(2017年底至2018年初),共有198名符合条件的广州青少年参加了问卷调查。
  四、研究发现
  青少年时期正是个体社会化必经的基本阶段,也是音乐等文化品味和消费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而不同时代的青少年总是处于不同的社会和技术环境,由此形成不同的青少年亚文化风格,并常常体现在其音乐消费实践中。
  音乐在当代青少年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访谈对象谈到“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0-J),而问卷调查显示,青少年样本中的绝大部分(89.9%)经常听音乐,超一半(55.6%)的调查对象平均每天听音乐0.5~1.5小时,不到三成(27.3%)的调查对象表示喜欢的音乐类型经常发生变化。正如受访者所表示的,“一旦喜欢上这一类型的音乐,就会在人生很大的一个阶段里面喜欢”(10-J),说明青少年正处于音乐趣味逐渐稳定固化的重要阶段。
  另外,在对青少年音乐偏好的问卷调查中,只有小部分(18.2%)样本表示不喜欢流行歌曲。因此,本文在收集和分析实证资料时,也特地将青少年在流行音乐方面的消费情况作为重点进一步深挖。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流行音乐中的主要体裁是流行歌曲,流行器乐曲较少……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业界,人们约定俗成地把流行音乐与流行歌曲等同理解”[36],本文也持同样的界定立场,将流行歌曲与流行音乐视若等同。
  1.青少年音乐消费实践的“数字技术”烙印
  当前,数字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在我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再加上智能手机使用大规模普及,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青少年音乐消费的各个环节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消费信息获取方面,“现在就是听歌的方式多了,基本上一搜就能出来,小时候还没有手机.........现在的话是什么都能找到”(02-B)。“搜”这个关键字在访谈中频繁出现,并且已经成为这些青少年的音乐听赏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青少年获取新的音乐信息,居多是通过音乐网站的榜单、微博热搜、音乐App的口味推荐等等渠道。
  受访者会“关注榜单像billboard一类的上榜了的歌”(02-B),了解音乐的最新发展“主要通过音乐软件,QQ音乐、网易云音乐、企鹅电台之类的”(05-E),“那个网易云的首页就会有……每日新歌、每日一推的歌”(10-J),“而且现在更方便了,听到喜欢的歌就直接‘听歌识曲’就好了”(02-B),等等。可见,以音乐网站、微博、微信、音乐App等网络媒介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正在改写青少年音乐消费方式。
  在消费工具选择方面,“要全面地了解当今的音乐消费革命,必须把音乐消费工具在音乐消费实践中的作用纳入分析的框架”[37]。即是说,在音乐文化研究中,音乐消费工具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问卷数据显示,超过七成(74.7%)的调查对象通过网络媒介和智能手机来听赏音乐。
  例如,有受访者(04-D,05-E)反映,现在的青少年经常通过粉丝群、(音乐)视频网站(如哔哩哔哩网站)、贴吧等网络社区互动,使用电脑、iPad、手机等搜索下载自己想要寻找的音乐资源或者在网上分享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曲。当然,音乐消费工具并不仅限于调查对象所提到的手机和电脑等设备,但这些工具使用早已被数字技术深深嵌入。
  在消费体验分享方面,数字技术给大众传播方式带来了质的变化。“以前所说的‘大众’媒体正演变为个人的双向交流,信息不再被‘推给’(push)消费者,相反,人们(或他们的电脑)将把所需要的信息‘拉出来’(pull),并参与到创造信息点活动中”[38]。大众传播的双向互动由数字技术促成,因而为青少年相互间分享交流对音乐的消费体验提供了可能。
  “如果我觉得它是一首非常棒的音乐的话,我就会把它推到我的朋友圈,把它分享给我的朋友。此外,我们还有一个音乐群,就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有一个群,我们在里面推的音乐就是能够相互推荐的、都是我们比较喜欢的音乐。”(10-J)
  而在流行歌曲的相关网站和社交媒体上,也出现了一些引领歌曲消费风向的、所谓的意见领袖,比如哔哩哔哩视频网站上的一些up主和微博上的一些音乐达人。有受访者表示,“除了看帖子之外,我也会关注一些楼主,有消息更新就会提醒我”(04-D)。而这些意见领袖,则通过互动和分享音乐资源来提高自己在网络上的人气。
  2.青少年音乐亚文化的自目的性突显
  数字化时代意味着“真正的个人化时代已经来临了”[39],相应地,“音乐消费的最新趋势是音乐消费的个体化”[40]。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说音乐消费个体化趋势侧重的是“量”上的独自听赏音乐,那么,本文所发现的青少年音乐消费中强烈的“体验至上”倾向,则是强调“质”上的个体沉浸式音乐体验。
  具体来讲,实际调查显示,在青少年通过音乐消费形成的亚文化现象中,除了如亚文化理论所指出的亚文化群体试图以独特的风格建构身份认同以外,他们更注重享受音乐本身,追求音乐带来的愉悦感受和快乐体验(内在惠益),进一步突显了青少年音乐消费实践的自目的性。
  首先,亚文化群体的身份认同。后亚文化研究观点被部分验证:调查发现青少年在音乐消费中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一些自己独特的品味,形成区别于他人的身份认同。比如对欧美音乐情有独钟。有受访者(14-N)就觉得欧美歌曲才能真的带来音乐的力量,更多关注社会问题,和华语音乐是不一样的、能涉及国内流行歌曲所不敢涉及的话题,同时觉得对自己的外语口语有帮助。又如认为流行歌曲应该贴近年轻人的风格:
  “更具有活力,比较符合年轻人的年龄。”(06-F)
  “敢于突破、创新,开创新领域,引领流行新潮流。”(14-N)
  其次,与商业化、主流文化的对立并不明显。伯明翰学派将亚文化看作是对主流文化的“抵抗”,商业化则被视为亚文化的对立面。然而,本次调查从青少年们对流行歌曲的界定和看法中,没有发现明显的“抵抗”,甚至反而可以看到与商业化的亲和。
  例如,有受访者(03-C)认为流行歌曲就是现在或某段时间比较热门比较火的歌曲,“大众易接受的,可能有一点点商业化形象的一些歌”(01-A),“各种榜单上的歌,或者就是电台里面经常播的歌,或者就是大家聊得比较多的歌,或者就是商场的背景音乐之类的”(02-B)。这些也得到问卷数据的支持,超过三成(33.3%)的青少年调查对象认为“好多人在听的歌曲”才是流行歌曲。
  再次,亚文化新现象:自目的性行动。调查发现,青少年在接触到某类音乐后,“好听”“有趣”“好玩”“好看”等等这些主观体验感受,成为其评判是否喜欢这类音乐的标准。
  “在看电视连续剧的时候,我也会听里面的歌,如果好听我就会去找这个歌来听。”(04-D)
  “只要抓耳的,好听的就会去听,不管是哪个歌手。”(05-E)
  “主要都是因为听着好玩,听着好听。”(11-K)
  “如果(网易云音乐)评论和我想要得到的感受是一样的话,我就会去听这一首歌。”(10-J)
  在进一步了解青少年们对流行歌曲的选择偏好时,问卷数据显示,超过一半(50.51%)的样本表示流行歌曲应该是“自己觉得好听的”。受访者们也表示,是否喜欢和选择听某首流行歌曲,关键在于个体对于歌曲的旋律、歌词、节奏、演唱风格或者歌者的声音、颜值、形象等等的主观审美和感官体验。比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是:
  “听着心里能够有那么一个旋律,即使记不住它的歌词啊,或者说乱词、踩不到调,也能够(有一种)这一首歌我在哪里听过熟悉的感觉。”(10-J)
  “歌词挺好的,而且它们也都很真实……会有很多真情实感在里边,所以我就还挺喜欢的”(11-K),“歌词很酷、表达更直接,歌词的创作有真实的故事,比较能贴近自己的生活和感受”(14-N),“歌词比较好懂,我喜欢去听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02-B)。
  “节奏感可能更强一点的吧。变化会多一点,一直在改变,那种突然很快、突然又会慢慢缓下来的。”(06-F)
  “这些歌曲是很有力量的一种唱法……虽然我也不太会那种唱法,但是听着很有感觉很好玩。”(11-K)
  “因为他们(TFboys演唱组合)有才华,有才能,还有颜值也很高,真的很帅,各种各样都好,都挺好的,成绩也很好。……跟其他童星不一样的是,他们三个在一起,……在真人秀里面体现的风格就让我们感觉很好很暖心。”(05-E)
  此外,还有访谈对象表示,有些喜欢的流行歌曲都是随机听到但是觉得好听,才开始去关注和下载。“你在手机App上、某个场景、电台随机听的,听到某一首觉得没听过挺好听的,就会把它收藏。”(01-A)
  在资料分析过程中,大量实证资料揭示当代青少年在音乐消费实践中十分注重音乐带给自己的感官体验,回归享受音乐本身,沉浸于符合自我主观审美的、正向的音乐体验感,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以此来决定音乐消费偏好和选择。
  本文将这样的亚文化特征称为“体验至上”,显然这是以往亚文化理论不能够完全解释的现象。这种只在意音乐本身、被音乐听赏中获得的自我快乐所驱动的消费活动,实质上就是一种追求内在惠益的自目的性行动;并且青少年音乐消费的自目的性在数字技术应用带来极大主动权和极度关注自我的数字化时代倍加彰显。
  3.数字技术深度参与青少年的音乐社会化过程
  一般而言,青少年的社会化常常受到来自家庭、同辈群体、学校、媒介等等的影响。上文也谈到,数字化时代发生的各种社会事实及其过程,必须考虑数字技术这一关键因素。在本次调查中,不难发现数字技术早已深度参与到当代青少年群体的社会化过程,并逐渐内化于其日常行为和思维模式;并且,就形塑青少年音乐文化趣味和消费惯习来讲,以上这几种社会化载体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
  一是同辈群体的相互影响。访谈过程中,在问到怎么开始接触到自己喜欢的音乐时,频繁出现的回答之一就是“朋友(同学)安利(网络用语,意为推荐)”。青少年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常常源于同学朋友、兄弟姐妹这些同辈群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比如,“小学的时候比较喜欢ACG(英文animation、comic、game的缩写,是动画、漫画、游戏的总称)音乐,到了初中之后才开始喜欢古风。是我的朋友把我带到了古风这个圈子里面。”(04-D)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除了在线上听的话,我们还会出去聚餐的时候也会有所交流。”(10-J)
  “我听港台音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姐,我小时候,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是因为她听的,她会一边播一边和我一起玩。”(01-A)
  同样地,在如何选择听赏新的流行歌曲的问题上,问卷数据中,通过“同学朋友推荐”的样本比例占两成以上(21.21%);访谈资料中,类似“朋友安利”这样的表述也层出不穷。比如,“受到同学的影响吧,比较喜欢听一些欧美的流行音乐”(08-H),“朋友给我安利他们觉得很棒的流行歌,我会去听”(02-B)。
  可见,同辈群体的分享对青少年音乐消费定型化起到不容小觑的作用。
  二是中小学教育体制的逆向作用。在访谈中,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这些青少年在幼儿园或者小学期间通常都会因为有兴趣而试图去参加一些音乐相关的培训课程,但是在小学升初中或者少数到了高中之后,居多因为课业繁重、学习压力大、时间不够、家长担心影响学习进而反对等原因中断放弃了音乐方面的相关学习。下面这位访谈者的经历是比较典型的:
  “因为那个时候小升初嘛,我妈妈比较反对我继续学(长笛),后来就没有再继续了。我上了初中以后一个星期下来基本都在学校,学业也比较重,就一直没有跟那个老师联系,没有继续学了。”(01-A)
  虽然中小学里也有音乐课程,组织合唱队(03-C)甚至规定学习竖笛之类的乐器(07-G),但是现行的中小学教育体制在青少年音乐趣味和消费偏好的形成过程中并没有起到促进作用,反而是限制了以自我兴趣为起点和主导的音乐惯习的养成。
  三是家庭代际传承的弱化。周晓虹曾指出,在发生历史巨变的转型社会中,家庭中的后一代不再复制前一代的文化及其习得模式[41]。换句话说,在音乐趣味的社会化过程中,传统的家庭代际传承已经大大弱化。
  访谈过程中,除了有一位受访者表示她小时候学习乐器是“有点”受到爸爸喜欢音乐的影响(02-B),就再没有其他受访者提到家里长辈(包括父母)对其音乐偏好有所影响。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王宁的观点:在转型社会里,文化趣味(包括音乐趣味)的纵向的阶层—家庭代际传递机制已经发生某种意义上的断裂,取而代之的是文化趣味在年轻一代里的横向的分享型扩散机制[42]。
  四是网络媒介等技术性因素的催化效应。上文在分析当代青少年音乐消费实践的“数字技术”烙印时,阐述了数字技术如何贯穿于青少年音乐消费实践全过程:无论是音乐信息的搜索、音乐资源的下载,还是音乐听赏体验的互动交流,等等,都与以网络媒介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息息相关。
  比如不少青少年(如受访者04-D、05-E、13-M、14-N等)利用音乐App上的榜单和口味推荐、电台歌曲排行、音乐网站和手机开机广告等媒介推送,来选择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曲进行听赏。又如,青少年群体可以随时随地进入音乐体验分享的虚拟空间:“翻一下网易云音乐的评论,看一下广大的网友对这一首歌是什么感觉。”(10-J)
  这些充分说明了网络媒介对青少年音乐消费习惯的建构和文化趣味的习得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催化作用,由此,数字技术也深深嵌入到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并逐渐内化于其认知和行为模式,对青少年亚文化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综合以上针对几种社会化载体的作用分析,对青少年音乐趣味和消费偏好的稳定固化形成正向促进效应的是同辈群体和以网络媒介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显然,同辈群体对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几乎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发现,而数字技术应用则是数字化社会所特有的;并且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个体经验意识定型化的决定性阶段,数字技术对其影响远比同一时空下的其他代深刻,这必然引起了研究者的极大关注。
  4.数字技术与当代青少年音乐亚文化的自目的性
  结合以上实证分析,本文尝试从数字技术及其应用出发,对当代青少年在音乐亚文化中呈现的自目的性做出一种可能的阐释。
  根据曼海姆关于代问题的论述,核心观点之一是第一层次的经历(一般是青少年时期)将形塑个人以后的行为和思维模式[43]。也就是说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主观意识和心理结构逐步定型的决定性阶段。由此落实到本文,应该认识到青少年时期的音乐消费不仅影响个人的生命历程,还可能影响整代人的自我认同。因此,必须着重审视青少年时期音乐及相关技术实现的社会化过程。
  进一步地,基于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前处于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已经开始深度参与当代青少年群体的音乐社会化过程,数字技术使用和实现的规则理念也逐渐内化于青少年的经验认知和意识结构,进而影响决定了其今后的日常行为和思维模式。典型例证便是“搜”已经成为音乐消费实践的关键字出现在当代青少年亚文化现象中。
  而数字化时代的显著特质之一便是“赋予权力”[44],本文将其解读为,数字技术能够赋予青少年空前的主观能动性。
  “过去的音乐消费是被动地接受,唱片公司推销什么大众就购买什么,大众媒体播放什么大众就收听什么。而大众媒体的数字化提升使得这样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变化……受众不仅可以主动选择或订制自己所需要的节目,还可以通过自己的终端机与中心主机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计算机网络、因特网、3G电话等一系列传输技术的发展,网上个人创作的数字音乐作品的公开发布以及网友个人数字音乐作品的交流已经打破了以往的社会音乐生产和大众音乐消费方式”[45]。
  如此看来,在音乐消费实践中,数字技术确实带给了青少年极大的主动权,使得其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从而导致了极度的关注自我和自我决定,并通过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映射到其亚文化现象中则体现为只在意自己在音乐听赏享受、追求音乐带来的自我快乐和愉悦体验等内在惠益、为音乐而音乐的自目的性行动,并最终展现出“体验至上”的亚文化新特征。
  五、结论
  亚文化理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形成越轨文化、“抵抗—收编”、身份认同等不同的研究视角。那么,进入数字化时代,技术变迁便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关键变量纳入亚文化理论研究框架中。而已有研究揭示,一方面,音乐正是“数字化革命”这场重大技术变迁的发源地之一;另一方面,青少年时期正是个体经验意识结构定型化的决定性阶段,尚未完全社会化的青少年对周围事件和过程(包括新技术的使用等)特别敏感。以上这些将研究者的眼光聚焦到数字技术与当代青少年音乐亚文化这一研究主题上来。
  针对广州青少年音乐消费实践的实证研究结果能够部分支撑关于建构身份认同的亚文化经典解读,但“体验至上”这一新的亚文化特征却难以被以往的亚文化理论完全解释。“体验至上”集中表现为当代青少年更注重对音乐的主观审美,沉浸于音乐带来的愉悦体验和内在快乐。
  究其原因,正是由于数字化时代中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赋予了青少年空前的主观能动性,进而导致其极度的关注自我和自我决定,并通过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逐渐内化于其经验认知和心理结构,影响其日常行为;于是在当代青少年的音乐亚文化实践中,他们只在意自己对音乐的享受、想要获得音乐听赏的自我愉悦和美感体验(内在惠益),具有显著的自目的性。
  推而广之,处于数字化时代的各阶层各群体无可避免地共同经历深刻的技术变迁进程,深受各类数字技术的影响,通过技术的普遍应用,很容易便陷入自我世界(比如“低头族”等现象),因此,引进自目的性分析视角有助于理解数字技术背景下的社会文化事实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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