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实施前,音乐课程的教学模式主要是教师按照既定教材教授学生歌唱,学生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完成欣赏和歌唱任务,教学过程对学生的学习兴趣未能给予充分的关注。新课程改革则要求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为动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高度重视学生的兴趣爱好,音乐教学成为学生审美意识提升的重要环节。教师已经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的引导者——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使学生在音乐课程的学习中感受到快乐。
新课程改革不仅提倡对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同时又非常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而发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则成为教师应承担的新任务之一。以往课堂教学中,教学方法千篇一律,每个学生都是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歌唱练习,难以展现个性化特征。新课程改革更加重视音乐实践活动,实践也是学生个性特征得以表达的前提和基础,教师通过设计多种音乐实践活动,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从中挖掘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并为学生提供自我发挥的舞台,鼓励学生的音乐创造性活动。
小学音乐教学的目标已经不再局限于学生音乐技能的增长,而是更加重视学生的综合素养培育。“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从不同角度对学生的音乐综合素养做出诠释:音乐的美育教育与德育教育不可分离,学生应当从民族音乐中汲取营养,认识民族音乐的精华所在,更要立足文化视角去审视音乐作品。由此可见,音乐新课程更加强调对学生的文化熏陶。
新课程改革则强调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改变了传统小学音乐教学更关注教学任务是否完成的弊端,对学生的全面成长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小学生有其自身的年龄、性格特征,他们活泼好动,对新事物存有好奇心,乐于参与互动,喜欢展示个性,同时也处于审美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以人本理念为引导,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音乐教学更契合小学生的学习需求,立足于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培养学生的音乐情操。
新课程改革提出要促进各学科间的融合,按照这一要求,小学音乐教学应加强美育和德育教育的关联。素质教育打破了过去以歌唱练习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将带领学生沉浸式体验音乐,感受其中所蕴含的丰富情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应主动将自身的情感融入其中,进一步感受和体验。而在情感纽带的支撑和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不仅更乐于欣赏音乐作品,还可以透过对作品的欣赏,感知其中蕴含的精神。这种以情感为出发点,实现审美和德育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塑造学生的美好心灵,培养学生的人格。
新课程改革使小学音乐课程的教学与评价发生根本转变。教师将舞蹈、游戏融入课堂之中,同样是一首曲目的学习,学生不再是模仿教师进行歌唱,而是通过参与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来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他们的审美意识随之增强。对于教学的评价方式,以往小学音乐课程评价也非常简单,主要是学生演唱某一曲目,教师再进行评分。每个学生的考核方式相同,教师的评分也是千篇一律,这种评价方式对学生的激励作用有限,学生自然很难重视成绩评价,认为成绩高低无关紧要,难以通过教师的评价产生学习动力。但在素质教育环境下,教师需要对学生的音乐能力与素养进行评估,这一评价要求并不仅仅是通过学生唱歌就能完成,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都将作为评价的依据,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的结合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潜能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