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共和国建国60周年,歌颂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促进艺术教育不断创新,繁荣校园文化、展示校园魅力、展现师生风采、充分反映学校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共同歌唱祖国美好的今天,展望祖国腾飞的未来。中国合唱协会、中国教育学会拟举办“祝福祖国——庆祝建国60周年暨魅力校园合唱汇演”活动。本次活动将会是全国校园师生合唱经典作品的盛会,将为所有参与团队提供一个展现风采、交流提高、相互学习的平台。
活动内容 合唱比赛 在首都国家图书馆音乐厅分场次举行,邀请国内合唱界专家和知名教育专家担任评委,举办优秀校园合唱团展演合唱音乐会。
参观交流 全体师生在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合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参赛师生登长城,在长城进行“祖国在我心中”纪念建国60周年千人签名活动。
名校励志 全体参赛师生走进百年名校北大或清华,感受名校风采,聆听名师讲课。
合唱论坛 举办校长(团长)校园合唱指挥知识讲座及研讨。
电视录播 中国教育电视台录播本次合唱汇演优秀合唱节目,录制活动花絮。
报送要求和办法 1、报名办法: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大中小学及少年宫等优秀校园合唱团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初选,报送的光盘(录像)经过评审委员会初选,获得优秀奖的合唱团将被邀请进京参加决赛。
2、参赛合唱团组别:
设小学组(12岁以下)中学组(18岁以下)大学组(18岁以上)
3、演唱形式和人数规定:
合唱:30人以上;表演唱、小合唱:14人—20人;声乐组合:4人—12人。
4、作品要求和演唱时间:
每团演唱两首合唱作品(小学组合唱作品要求三声部以上、大中学组合唱作品要求四声部以上,中外作品不限),提倡演唱一首无伴奏合唱作品,每首合唱曲目不超过5分钟,形式可加表演、舞蹈和个别特色器乐伴奏等。
5、报送的资料
⑴、报送合唱团简介(200字内),团长、指挥、合唱团照片、演唱曲目、词曲作者、钢琴伴奏姓名。
⑵、词曲著作权及相关法律事宜由报送单位自行解决;
⑶、作品均由专家组集体审评,作品要求音像清晰;
⑷、邮寄作品可同时附寄学校文化建设、艺术教育、综合业绩的图文资料,校长、词曲作者照片,以便在编辑《活动手册》时选用。
奖项设置 1、优秀节目报送单位一、二、三等奖;
2、评审委员会将按组别和合唱,表演唱、小合唱,声乐组合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证书。
3、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地区、单位和组织工作优秀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4、合唱指挥奖;
5、优秀作品奖。
活动日程安排 7月20日 全天报到
7月21日 上午走台,下午开幕式/首场比赛、晚第二场比赛,三、四场观摩
7月22日 上午走台,下午第三场比赛、晚第四场比赛,一、二场观摩
7月23日 上午、下午:校长(团长)、合唱指挥校园合唱论坛 各合唱团参观、交流(参加晚展演的合唱团下午走台)
晚上:闭幕式/颁奖合唱音乐会(北京国图音乐厅)
7月24日 上午至下午:观看升旗、长城铸魂、名校励志(清华/北大)
7月25日 各合唱团返程,活动圆满结束!
媒体宣传 晚会拟定在中国教育电视台9月份播出;在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艺术教育网刊登晚会花絮;组织媒体后续宣传。
获奖宣传 1、进京参加魅力校园合唱节系列活动的合唱团,由组委会为每人授予合唱汇演胸牌及证书。
2、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等全国媒体对活动给予重点报道和宣传。
3、获优秀合唱作品的词曲的作者,将在《中国艺术报》刊登,获奖单位将在《中国艺术报》、中国合唱协会网、中国艺术教育网刊名表彰。
4、部分获奖作品,将根据内容和形式的需要,邀请参加每年一度魅力校园·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及参加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演出等活动。
5、获奖单位将会得到正式出版的光盘。
活动费用 所有来京参加本次活动的合唱团队,往返交通费、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统一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1号9E (100082)
联系电话:010-62257567/62271292/62251845
E-mail:
mlxywh@126.com 网 址:
www.chinaartedu.net(中国艺术教育网)
联系人:罗老师 程老师 李老师
中国合唱协会 中国教育学会
200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