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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举办“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的通知

编辑:csm351
2010-10-21

                                    中音教[2010]04号


  每两年一届的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已举办过两届,曾吸引了七十多个来自世界各地的青少年合唱团云集香江,在国内外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为了方便中国大陆的专家、学者、一线教师和学生参与国际高水平的合唱节,由香港童声合唱协会主办、国际合唱联盟和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协办的“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将于2011年7月在香港举办。现通知如下,请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一、时 间
  2011年7月17日至21日。7月17日报到,22日中午12时前离会。
  二、地 点
  香港文化中心音乐厅等
  三、比赛分组
  A1 儿童合唱,童声(12岁以下含12岁)
  A2 儿童合唱,童声(16岁以下含16岁)
  B1 青少年合唱,女高音及女低音组合(以声部区分而非性别)(29岁以下含29岁)
  B2 青少年合唱,男高音及男低音组合(29岁以下含29岁)
  B3 青少年合唱,男、女高低音组合(29岁以下含29岁)
  C 当代音乐合唱,不限声部组合(29岁以下含29岁)
  D 民歌合唱,不限声部组合
  E 无伴奏合唱,不限声部组合(29岁以下含29岁,10人为上限)
  F 合唱小组,不限声部组合(29岁以下含29岁,10人为上限,可加入人声敲击/节奏口技及声音处理)
  G1 独唱,不限音域(16岁以下含16岁)
  G2 独唱,不限音域(17至29岁)
  四、评审办法
  1.比赛分初评和终评,评审团由二十多位国际知名合唱专家组成。
  2.初评采取DVD光盘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每个参赛团体或个人须报送两首作品,中外作品不限。参赛者务必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参赛光盘和“参赛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同邮寄至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秘书处(见后面的联系方式),同时“参赛登记表”须发送到指定邮箱(见后面的联系方式)。光盘内容不得有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标记。初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3.合唱节主办方将于2011年2月确定入围决赛的名单,同时下发正式决赛通知给参赛者。决赛将于2011年7月在香港举行。每个参赛团体或个人须报送一首作品参加决赛,中外作品不限。参加决赛以及合唱节所有项目的费用详情见附件一。
  五、其他活动
  1.多场精彩音乐会。
  2.由多位国际知名合唱专家主讲之大师班及工作坊。
  3. 有超过十场大师班、工作坊及专家指导。
  4. 可安排艺术及文化之交流机会
  六、观 摩
  此次合唱节接纳现场观摩。由于香港酒店以及各项安排需要提前预订,因此观摩人员务必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相关费用汇至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秘书处,费用说明见附件一。同时,将“观摩登记表”(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以下邮箱。(见后面联系方式)过期恕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珊珊
  地 址:北京市朝内大街甲55号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秘书处 100010
  电 话:010-59757229 传 真:010-59757212
  E-mail: csme2003@163.com
  汇款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东大桥支行
  汇款账号:7111 6101 8260 0116 938
  汇款单位名称:《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

  附件:
  1. 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费用细则
  2. 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参赛报名表
  3. 2011香港国际青少年合唱节观摩报名表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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