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听音乐》
[英]菲利普·鲍尔著
张楠译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每个人都有不可压抑的音乐本能,每个人的音乐能力都超乎自己的想象。那么音乐是怎么出现的?人类为什么创造音乐?我们如何理解音乐,我们又为什么能够理解音乐?作者菲利普·鲍尔并不旨在通过本书给出演化学或神经科学上的解释,恰恰相反,他分析了适应性与自然选择论的局限性,认为很难把音乐的起源解释为演化的产物,而演化也不能作为音乐艺术价值的判断标准。但是,人类确有共通的声音处理机制,认知和阐释声音刺激、把声音组织成音乐的心智结构几乎人所共有。鲍尔也由此讨论了民族音乐学及文化相对论中的部分成见和偏见:心智的应对可以超越文化。
不过,音乐仍然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不同于图像、影视,也甚至超越了语言。在科学未能解释尽音乐魔力之处,鲍尔游刃于乐理、音乐学和文化研究之间,但他不想发明新的艺术评论观点来强加于人,而是谨记约翰·斯洛博达的诚恳告诫——“所有研究音乐的科学家都肩负着一个责任:悉心呵护他们对音乐的爱”。鲍尔广引多方分析,让巴赫、舒伯特、莫扎特、巴托克、披头士、齐柏林飞艇、大卫·鲍伊、史蒂夫·赖希、约翰·柯川、艾灵顿公爵、约翰·凯奇、布列兹和施托克豪森等轮番登场,童谣、甘美兰等民族音乐、流行乐、摇滚乐、爵士乐和实验音乐随机播放,以知识理论和全身心的感官体验来共同砥砺现有的解释,邀请读者重新聆听。
>>内文选读
大脑甜品店?
认知科学家史蒂芬·平克在1997年出版的《心智探奇》一书中这样写道:“音乐就是块听觉乳酪蛋糕——一种精致的点心,用来搔动我们至少6个心理官能的敏感之处。”他认为:
相较于语言、视觉、社会推理和实际生活技巧,音乐完全可以从我们这个物种中消失,而我们其余的生活方式几乎不会因此有任何变化。音乐似乎纯粹是一种用于享乐的技术,一个放满娱乐性药物的什锦拼盘,我们通过耳朵摄入,并即刻刺激到大量的愉悦回路。
此论一出,便引起了公愤。平克还认为,音乐完全可以从人类物种中消失。这就好像在说:就算音乐消失了,他本人也毫不在意。在很多人看来,平克的言论就是在下战书:音乐是否有根本的演化价值?音乐是否帮助我们作为一个物种繁衍至今?我们是否从遗传上就有制作音乐和喜爱音乐的倾向?这非同小可,简直事关音乐的尊严与价值。
面对诸多质疑,平克也尽量耐心地做出了回应:我并不是说音乐只有具有演化上的意义,才称得上是一门艺术。人类文化中的很多面向并非起源于适应行为,但这些面向仍然是我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读写行为就是一例。如果一位演化心理学家认为,书写显然是适应性的,因为书写可以记录重要的信息,传递给子孙后代。这个说法是毫无依据的,因为书写产生的时间非常晚,不可能对应到特定的基因。我们之所以能写字读书,并不是因为具备用于读写的基因,而是因为具备必要的内在能力:视觉、图像识别能力、语言,再加上我们灵活的手指。
约瑟夫·卡罗尔是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的教授,他对平克的回应很有价值:“艺术、音乐、文学不仅仅是认知流动性的产物,它们更是培养与管理复杂认知机制的重要方式,我们更高级机能的实现都有赖于此。”这些艺术和“刺激味蕾”大相径庭,它们体现了情感与观念:
艺术是信息沟通的载体,能够传递出经验的性质。如果人们被剥夺了这样的经验,就如同先天带有神经缺陷的孤独症儿童……如果一个孩子被剥夺了文学和艺术的经验,虽然仍然有社交互动能力,但这些能力会非常粗糙。这样的孩子对自己和他人内心生活的样态,总是感到混沌一片。在我们的世界中,不论是情感的组织,还是需求和目标的构成,都有丰富的意涵。而这样的孩子,恐怕只能做出有限的本能反应。
正如人们常说的“艺术使人高贵”,这样的观点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但是,这个说法太难证明了。卡罗尔举了狄更斯《荒凉山庄》中的例子,书中的斯墨尔维德家族(Smallweeds)“放弃一切娱乐,鄙视所有的故事、童话、小说和寓言,至于放荡的行为,那更是一概排斥和严加禁止”,结果,他家的孩子都成了“早熟的小大人,而且,据说他们因为精神上受到某种压抑,所以都长得像老猢狲一样”。不过,这只是文学上的夸张。而且,显然这一切是因为他们缺乏爱和培养,所以生活中才缺少艺术,我们不能本末倒置。是否存在这样的实例:因为从未接触过音乐,精神和人性就会从而枯竭?
尽管平克和卡罗尔的说法可圈可点,但是两人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我会在本书中详加解说。我们当然可以反驳平克(而且后文会讲到,我们已经有理由认为他的观点不成立),但是,这尚不足以建立起音乐的根本价值。我们也不必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非要证明卡罗尔说的“无音乐,人野蛮”是对的。毕竟,反过来是不成立的:野蛮的兽性与精致的音乐审美可以共存,比如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发条橙》中的主人公亚历克斯;又比如臭名昭著的希特勒,他对瓦格纳的音乐推崇备至。实际上,我们没有必要去想象没有音乐的文化,音乐是人类智力的必然产物,不论它的出现与基因遗传有什么关系。人类的心智本来就具有音乐性的精神结构,不管有意无意,心智都会自然地利用这些工具。音乐不是人类物种主动选择的结果,它植根于我们的听觉、认知和运动机能,也暗含在我们构建声音景象的方式之中。就算平克(可能)是对的,就算音乐真的毫无演化意义,但是除非你能改造人类大脑,不然不可能将音乐从我们的文化中清除。公元6世纪早期,波爱修斯似乎就已经看透一切,音乐“与我们浑然一体,想要摆脱也是徒劳”。
基于这些理由,平克的“音乐只是享乐”的观点不攻自破。(而且和音乐不同,就算吃再多蛋糕,都没有锻炼到我们的智力和人性,甚至可能带来反作用。)出乎很多人的意料,音乐并不一定是用来享受的。听上去糟糕,可是事实如此。一个人当然不可能享受所有类型的音乐——这并不是我想表达的,我想说的是,我们听音乐不仅仅是为了享受。在某些文化中,愉悦甚至不是音乐的首要功能。所谓“音乐会带来审美反应”,这种说法仍然存在争议。我再用食物打个比方:除了感到饿,人吃东西还有很多理由。不过我们可以肯定:人吃东西主要是为了生存。但是,人听音乐主要是为了享受吗?
幸好,我们基本上还是享受音乐的,本书的一大主题就是探讨我们为何享受音乐。但是,愉悦可能只是音乐带来的结果,而非音乐产生的原因。平克的“听觉点心”论,其实说明了在听觉环境中制造音乐所带来的一种结果。而且,放开肚皮大吃大喝的情形,与部落原住民在仪式上唱歌或者20世纪70年代先锋派猛将制作数学音乐的情形,这几者实在是大相径庭。正如我们有语言本能,我们也有音乐本能。它也许编码在人类的基因里,也许并没有。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能压抑这种本能,想要清除它更是无稽之谈。
而且,我们也不应该把音乐本能过度简单化——要不然它与非洲大草原上动物们的原始冲动有什么区别?从约会求爱、梳妆打扮到婚外恋情,从言情小说到《奥赛罗》的悲剧,岂不统统成了繁殖欲的表现?文化形塑了人的本能,它的巨大作用超出常理、不成比例,甚至让人搞不清楚相应的生物基础(如果真的存在)。约翰·凯奇的《4′33″》寂然无声,摩托头乐队的《杀过头》震耳欲聋,想要对截然不同的音乐做出解释,平克和卡罗尔的理论真地够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