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研究、交流音乐教育的理念、内容、方法与途径,2023国民音乐教育大会将于7月9日至11日在成都天府国际会议中心举办。
幼儿音乐教育分会场作为国民音乐教育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除了主题演讲、圆桌论坛、工作坊等常规活动之外,特别增加了:“2023国民音乐教育暨幼儿音乐教育分会场优秀教案/论文征集评选活动”。本活动由国民音乐教育大会组委会主办,北京魔笛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现将相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国民音乐教育大会暨幼儿音乐教育分会场优秀教案/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二、主办单位:国民音乐教育大会组委会
三、承办单位:北京魔笛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教案/论文征集主题
新时代美育视野下的学校(幼儿园)音乐教育
五、参加对象
1、幼儿园、早教与托育机构的一线教师;
2、高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师与学生;
3、教研与科研单位的教师。
六、活动要求
(一)教案
1、教案仅限于艺术领域的音乐活动,内容应包括:作品分析、活动目标、活动重难点、活动过程以及反思,具体格式参考范例(附件1);
2、教案要附上上课照片(两张以上);
3、每人最多可发送两篇教案参加评选,每篇教案可署指导教师一人。
4、教案必须是参评者本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若因抄袭他人作品、侵害版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
(二)论文
1、每人最多可发送两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超过两人(论文参考选题参见附件2)。
2、论文字数:2000-6000字
3、论文格式要求:
(1)题目:主标题小三号黑体字,副标题小四号黑体字;
(2)摘要:小四号楷体字;
(3)关键词:小四号黑体字;
(4)正文:小四号宋体字。
(5)注释(脚注;期刊必须注明刊名、刊期,书籍须注明作者、译者、出版社、出版年及页码等信息):五号宋体字。
论文必须是参评者本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若因抄袭他人作品、侵害版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
七、参加办法
1、参评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快乐音符美育”或者“托幼人才”,回复关键词“参赛”,下载包含“申报表”的文件包;
八、评审与奖励
1、此次教案(论文)评选将分别评出一、二等奖及优秀奖;活动组委会将聘请教育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
2、教案(论文)获奖将获得获奖证书(国民音乐教育大会组委会盖章),获奖名单将在“快乐音符美育”“托幼人才”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获奖教案(论文)将收录于《2023国民音乐教育暨幼儿音乐教育分会场优秀论文/课例集》,并在“快乐音符美育”、“托幼人才”微信公众号署名(机构名称+姓名)陆续刊登;
九、联系方式
黄老师:15801266880(微信同号)路老师:13261666515(微信同号)